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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一


  很多年以后,祁欢坐在电影院里,看邓超开车,义无反顾撞上前女友的车子,看一头猪拙拙的、傻傻的、痴痴的追逐着一只远飞的燕子,看杨洋慢慢垂下紧抱着荔枝的手……

  忽然间,湿润了眼角。

  她恍惚想起,自己曾经看过张嘉佳原著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现在还记得其中的几句话:“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

  书是那个人默不作声塞进她书架的,现在,送她书的人,就坐在她旁边,紧紧握着她的手。

  一

  人生是一条没有归途的单行道,在抵达终点前,只能前行前行继续前行;爱情是路上最磨人的小妖精,磋磨你的意志,耗费你的光阴,偏偏你痛并快乐着;青春是牵在手里的风筝,随时会被狂风卷走,余下的,只有年华老去时握在掌中的、那杯名为“回忆”的茶。

  “时间的沙”是一间酒吧的名字,坐落在宁静街和芷月路的转角处。

  不是繁华地段,酒吧的门面也不怎么显眼,但里面简约的复古风装潢,歌手们演绎的,那些十几年前、二十几年前,甚至三十年前的老歌,还是吸引了不少有怀旧情结的客人。

  他们大多上了点年纪,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那些老掉牙的歌曲,曾经是他们青春年华最时髦最灿烂的旋律。

  在一群起码三十开外的客人中间,祁欢显得特别的突兀。

  她乱没形象地歪坐在高脚椅上,斜倚着吧台,醉眼惺忪,晃荡着两条腿。

  头上扎着简单利落的马尾,上半身穿着件白蓝灰格子衬衫,下摆很随意地打了个大大的结,下半身则套了条水磨蓝牛仔裤,脚上蹬着双雪白的运动鞋。

  看起来简单、利落、干净、清爽,就像个不谙世事的高中生,其实她已经二十岁,读大二了。

  咕嘟咕嘟,一鼓作气喝干罐中的酒,祁欢将空啤酒罐,往吧台上重重一砸,打了个酒嗝,嚷道:“再来一打!”

  隔着吧台,站在她对面的女调酒师,扫了眼她面前横七竖八的那一大堆空啤酒罐,手脚麻利地将它们收拾走,耸耸肩,面无表情地说道:“祁欢大小姐,你昨天、前天,还有大前天、大大前天……的账单,貌似还没有结清。”

  胳膊肘支着吧台,单手托下巴,身子前倾,祁欢翘起嘴唇,冲她使劲吹了口气。

  浓浓的酒臭,熏得调酒师脸都绿了,嫌恶地往后缩缩,警告:“祁欢!”

  祁欢被她的举动,弄得心情大好,眯缝起漂亮的杏核眼,扁扁嘴,委委屈屈地抱怨:“宋小七,十几年死党,要不要跟我算这么清楚?”

  那无比幽怨哀怨嗔怨的小眼神,和拖得长长的、轻飘飘上扬的尾音,令调酒师重重地打了个哆嗦,顿时脸色更绿了。

  调酒师名叫宋思琪——因为在直系的堂兄弟姐妹当中,排行第七,所以乳名儿就叫小七。

  她是祁欢的小学同桌、初中同学、高中校友——大学时期俩人倒是分开了,一个B大,一个S大。

  从小学开始,俩人在考试作弊、上课偷传小纸条、下课跟男生打架、结伴翘课去游乐场、与老师展开敌/后武/工/队般的斗智斗勇……等等一系列行动中,建立了浓稠浓厚浓烈的战友情谊,早已顺利勾/搭成死党。

  嗯,就是那种为了闺蜜可以跟糙汉子拼命,为了美少年,可以跟闺蜜拼命的死党。

  你没看错,就是美少年!

  谁叫这俩只都是地道的颜控呢。

  B大和S大都在B市,一个以理科见长,一个工科更优,都算是国内顶尖的高等学府。

  俩人之间的友谊,也始终维持着,隔三差五总要抽空见见面。

  自从上学期开学的时候,宋思琪利用课余时间,开始在这家酒吧打工,俩人便有了固定碰头的窝点,再也不需要打游击似的转战在各个咖啡厅、小饭馆之间了。

  听了祁欢的话,宋思琪边擦拭高脚玻璃杯,边嗤笑:“我仅仅是你的死党,姓段的那小子,还是你哥哥呢。”

  祁欢立刻瞪起眼睛:“我警告你,不许再在我面前提起段奕那个混账王/八/蛋!”

  宋思琪叹气:“你就知足吧,如果不是他拦着,半年前我就得给你收尸了。说起来,你老爸可真够绝情的,翻脸比翻书还快。”

  祁欢嗤笑一声,摇头晃脑地咕哝:“狼崽子的老子,当然也是匹恶狼,难不成还能指望他是什么善男信女。”

  狼……崽子?

  虽然知道她说的是段奕,宋思琪还是感觉怪怪的,毕竟,那个老子也有祁欢一份。

  想起祁家那剪不断理还乱、犹如一团乱麻的关系,她也无语了。

  手指勾着拉环,“啪”地一声,祁欢再次打开一罐啤酒。

  举到唇边,刚要往嘴里灌,突然感到背后阴风阵阵、寒气逼人。

  不必回头,也能清楚地判断出,是谁在靠近。

  祁欢浑身的汗毛,立时都炸了起来——别误会,纯粹是被气的。

  这家伙,还真是阴魂不散!

  祁欢都怀疑,段奕是不是在她身上,悄悄植入了类似于GPS的那种卫星定位系统。

  否则怎么不管走到哪儿,都会被他找到呢?

  暗自腹诽的功夫,身后冷不防伸过来一只手,牢牢攥住她的手腕:“别再喝了,跟我回家。”

  冷冰冰、硬邦邦的声音,跟数九隆冬丢在外面、冻得硬邦邦的水豆腐似的,散发出森寒森寒的凉气儿。

  祁欢垂眼,恶狠狠瞪视着紧握住自己手腕的那只爪子,眼睛里顿时蹭蹭冒火,火苗都是绿幽幽的。

  她恨不得把段奕的爪子咔擦一声剁下来,省得他总是毫无自觉的对自己动手动脚。

  和酷帅的外表不同,段奕的手,绝壁是属于糙汉子的!

  疤痕交错,掌心布满厚厚的硬茧,手指的几处骨节,已经有点肿胀变形了,显然吃过许多苦头。

  盯着那只固执的,牢牢攥着自个儿手腕的爪子,不需要用眼睛看,祁欢也能在脑海里,清晰地勾勒出段奕此时的模样。

  万年不变的黑发黑瞳黑衣黑裤,始终如一的棺材脸。

  大概是因为从小习武的缘故,身材倒是蛮不错的,肩宽腿长,比T型台上的模特还要惹眼些。

  从十一岁那年,祁欢第一眼见到段奕,他就整日是这副一身丧服的鬼德行——整整十年过去了,除了块头变大了,似乎什么都没改变。

  宋思琪看见祁欢身后突然冒出来的段奕,身子一僵,悄悄咽了口口水,不动声色地往后缩了缩。

  她倒不是担心这家伙会对祁欢怎么样,段奕要是想落井下石、伤口撒盐、趁机补刀,完全不必绕这么大的圈子,费这么多事儿。

  在祁清源跟祁欢窝里斗,斗得跟两只乌眼鸡似的时候,他只要冷眼旁观就可以了。

  以祁清源的火暴脾气和祁欢的尖酸刻薄,父女二人两败俱伤是迟早的事儿,他只要坐等着收渔翁之利就好了。

  只是,这家伙气势实在太骇人,让人本能地就不想靠近。

  古人说君子端方,温良如玉。

  面前这家伙却分明就是一坨冰!还是万年寒冰!

  浑身都冷冰冰硬邦邦的,连漆黑狭长的凤眼,都透着森凉森凉的寒意,令人退避三舍。

  旁边的几个客人,似乎也感知到黑衣青年周身散发出的寒意煞气,情不自禁打着寒颤缩缩脖子。

  其实段奕长得还是挺不错的,虽然没有时下流行的小鲜肉们,那种精雕细琢般的阴柔俊美,但是浓黑的眉毛,狭长的凤眼,立体深邃的五官,倒是比许多小鲜肉们英气勃发、更有男子气概多了,绝对是酷酷的帅哥一枚。

  可惜周身的冷气太强、气势太骇人,周遭的人,还没来得及感知到他美色的诱惑,就先被冷气冻跑了。

  因此,倒是鲜少有人会留意到他的长相。

  反而祁欢童鞋,因为跟他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得太久了,即使闭上眼睛,也能轻易想象出他的样子。

  别说现在裹着层皮,小时候脱/光/光的模样,祁欢都无意间撞到过。

  别误会,真的是无意!

  无论是美少年还是美少女的果/体,祁欢都绝对绝对没有偷窥的癖好!

  僵了几秒钟,祁欢懒洋洋回头,借着酒意,醉眼迷蒙地瞧着抓着自己的黑衣青年,满脸疑惑而无辜地哼道:“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管我?”

  段奕被她嘴巴里喷出的浓重酒气,熏得皱了皱眉,嘴唇动了动,重复道:“跟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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