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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曾经沧海,我选择回头是岸


  紧赶慢赶赶了两天,我总算将手头的工作完成了,得到总监认可通过之后,我便约了客户面谈。能够一次性通过方案那自然是极好的,不过双方沟通之后稍微调整一下也不是不行,最怕遇到那种眼高手低的客户,一开始雄心壮志地要这个要那个力求完美大气上档次,然而给兢兢业业做出来之后,他又出尔反尔地删这个删那个,一一推翻自己辛苦了好长时间的作品,原因很吐血,就是没钱。遇到这种情况,我每时每刻都要与自己天人交战,心中的屠刀举了千百次又放下,最后还是乖乖坐在电脑前,重新做出最基本最简单几乎没什么内容的方案。

  相亲前我特别不爽他们,相亲后我就慢慢懂了。甲方如果一开始就说没钱,会担心乙方不用心做事,滥竽充数来敷衍自己。相亲的双方,谁如果一开始就亮出底牌,会无形中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要杀要剐只能悉听尊便。

  换作是相亲,如果我觉得事情已经脱离自己的掌控,我会选择自爆,炸成天边的一朵红霞,然后消失在对方的世界里。

  约了下午一点在市中心某茶室,我快速地整理好资料,便早早地出门了。江老大中午要吃酒席没来公司,我趁机小小地摸个鱼,去一家心心念念种草好久的店好好吃一顿,养精蓄锐争取下午一举拿下。

  我在十字路口等红灯,右手边便是我大常州最好的大饭店,今天不知是谁的好日子,门口豪车一排又一排。我不经意抬眼望去,一股氤氲热气便毫无预兆地涌上眼眶。

  低调奢华的门楣上,一行滚动的红色字幕倒映在我的泪眼中:恭祝文若云先生与风和花小姐喜结良缘,新婚快乐,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滴——滴——后面的车辆已经在不耐烦地按喇叭了,我用食指抹了把眼泪,将车向前开去。过了十字路口,我找了个无人的巷子停好车。

  做贼一样左顾右盼地一步一步挪向大饭店,大厅里已经没有新人的影子了,只看到布告牌上写着他们的宴会厅在三楼风花雪月厅,我默默地跟着一群人进了电梯按了三楼。

  宴会厅门敞开着,我悄悄闪进去,尽量使自己看着不那么显眼。

  “小姐您好,请问您是男方亲友还是女方亲友?”谁知还是被一位漂亮的女服务员拦住了。

  “这个、、、、、、”我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她看着我的眼神里渐渐警惕起来。

  “啊,我看到认识的人了,就在那桌。”我就像真的一样向我指的那桌走去,在那桌一个女生面前停下,不着痕迹扫了一下全桌:女方高中同学。

  “你好呀,我是男方的一个高中学妹,我上班赶过来迟到了,服务员告诉我这边还有空位,我能坐下吗?”我笑着问那个女生。她冲我笑笑:“当然可以。”

  谈笑间,我向远处的服务员比了个“OK”的姿势,她也向我点点头就走开了。

  SAFE!借着喝茶的时候,我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看着满桌的美味佳肴,我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告诉自己不是来白吃白喝的,但我的身体还是背叛了我的灵魂,抄起筷子就夹了一大块松鼠鳜鱼,好吃!

  正在我吃得不亦乐乎时,忽听到一阵嘈杂,然后麦克风就响了:“婚礼仪式正式开始,有请新郎新娘!”我猛地刹住嘴,噎了一下,才想起来自己来的目的。

  周围突然暗了,聚光灯打在大厅入口处,大门渐渐打开,一对熠熠生辉的璧人走进来,同时周围热烈的掌声开始此起彼伏。

  美妙的音乐响起,主持人也在说着美好的祝福,这一切在我的耳里渐渐变得空灵,全都退为背景。我眼里只有那个幸运的女孩,她好美,精致的妆容衬得五官艳丽非凡,此刻她正巧笑倩兮地依偎着新郎,走过那铺着玫瑰和两边装饰着各色鲜花球的红毯。

  许久,我才将目光移到她身边的男人身上,一如记忆中的潇洒俊逸,今天是他的大日子,越发是一番意气风发的惑人模样。

  恍然间似看见,当时年少春衫薄。

  我没说谎,我是新郎文若云的高中学妹,只不过他并不认识我而已。

  高一军训刚结束的某天晨会,我们都在操场懒洋洋地做早操,身后的宋晓妍突然踢了我屁股一脚。

  “干嘛?”我回头就还她一脚,她笑着躲过去,说:“快看,校草。”

  “地上长的都是校草,有什么稀奇的?”我撇撇嘴,继续朝她踢出我的“无影腿”。

  “笨蛋,我说的是那个男生啦,文若云,比我们高一届。”

  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绿色铁丝网外的香樟大道上,一个穿白衬衣的男生走过,徒留给我一个瘦高的背影,整个人便似一朵白云般飘远,经行处俱是一尘不染的风华。有风吹来,我耳朵里听得到香樟树叶飒飒作响的声音,那么的欢快。

  我站在橱窗前已经半小时了,上面贴着两张喜报,本届全国奥数大赛的第三名得主,和全国青少年杯作文大赛一等奖得主,都是同一个人——文若云。我读过他的文章,行文思路像云一般飘逸,传情达意又似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却能直击人心。字如其名,文如其名。

  不知道或者不在意一个人的时候,无论那个人多么优秀多么闪耀,在这个人的生活里,也只是浮光掠影后的一片空白,可是一旦在意了,便会觉得生活中到处都是那个人的影子,眼睛也总会不受控制地去追逐。若是有旁人在场,眼睛里没有他,但余光里全是。

  这是病,我得了两年。

  前面说了,我高中的时候喜欢看男生打篮球,只是因为打篮球的人里有他,并且我也不是在篮球场边看,而是在教学楼天台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后至晚自习之间一个小时,别人都在紧张地争分夺秒,而我只要不是下雨天,基本上都会在这里等他,远远地看着直到他毕业。

  从顶面看,我们像是两条直线相交一点,而我在交汇的这一点留恋着不肯离去,看着他朝另一个方向越走越远。其实从三维空间看,我们各自的直线所在的平面,根本就是平行的,就连交汇的这一点也是我自欺欺人。

  什么动人的故事,什么命运的转折,通通都没有,只有一封黯然神伤后的情书,在我的书桌里封印了十年。我连学渣相原琴子都不如,起码她还送出去了。

  当然也不敢效法《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她那么酷,我这么俗。郁闷地想到这里,我的眼睛又渐渐模糊不清了。

  “、、、、、、下面由英俊的新郎亲吻美丽的新娘。”司仪的声音一点一点灌入我的耳中,我的眼前却浮现了最后见他的情景。

  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起初放了一个礼拜,接着便补了一个月课。

  天热人躁。七月的一天下午,我坐在教室临窗的一侧,发胀的脑子完全听不进数学老师在说什么,偶尔低下头偷吃一口快化掉的冰淇淋,偶尔看看蓝天里飘过的一朵云发呆。

  像是心灵感应一般,远远地校门口出现的一辆单车吸引了我,它的主人正踩着它,向教学楼飞驰而来,像一道晴空里的闪电,劈中了我已经神游到钟南山的心:今天高三学生回学校填志愿。

  看到他人走进教学楼内,我发胀的脑子突然就炸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很久很久,我终于做了一个决定。

  “老师,我肚子、肚子有点疼,可以去趟厕所吗?”我忽地举手发言,惊醒了周围一滩昏昏欲睡的“鸥鹭”。

  “去吧,快去快回,这几节课都很关键,是下半年高三数学的奠基石、、、、、、”我无心听他的苦口婆心,出了教室一路飞奔至六楼高三年级组老师办公室,生怕迟了一步。

  在走廊转角处及时刹住脚步,我整了整跑歪的衣领,顺了顺纷乱的马尾,然后深吸一口气、、、、、、飞快地探了一下头又缩回来,没人。

  再探,再缩,还是没人,再探,再缩、、、、、、直到,他从办公室走出来,并回过身礼貌地朝内聚了一躬,然后边看着手中的单子边慢慢地走过来,脸上的表情有些疑惑又有些如释重负。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也走了出去。

  此时此刻长长的走廊上,只有我们俩迎面相对,我放肆而大胆地看着他,看他修剪地棱角优美的短发鬓角,看他英挺如峰的鼻梁,看他清隽秀逸的侧颜,看他T恤领口白皙的锁骨,看他握着单子骨节分明的手掌,看他修长有力的双腿,就是没有看到他被浓黑睫毛掩住的双眸——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抬头,而我停在了擦肩而过的瞬间。

  听到他下楼的声音,我又转身追过去,在楼梯扶手间的空隙,我噙着泪看着他拾级而下,一步一步走出我的生命。

  后来我曾无数次幻想过,如果那个扶手间底下有个虫洞该有多好,我以现在的心境穿越回去,重新相遇重新来过,我一定会勇敢地打破心灵的坚冰,亲手扼住命运的咽喉,决不允许它将我拍打地身似浮萍去随波逐流。

  嗯,幻想嘛,除了死点多余的脑细胞,是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的。

  工作第一年我回过学校一次,还是那座我奔跑过的楼梯,还是看他离开的那个位置,丢下去一款老式的诺基亚直板机,只听底下“”一声巨响,我迫不及待地跑下去一看,跟随我多年的第一款手机,动能砸核桃静能挡子弹的神器,已经被摔成三块了,屏幕也砸出一道白色裂痕。

  哈,一切都回不去了!

  于是,那擦身而过的一瞬间,足够了,抵得消我前世五百年回眸回到脖子抽筋的痛了。

  最是人间留不住,光阴似箭人似猪,岁月拿了把杀猪刀契而不舍地追了我十年,还以为这一生不会有机会再相见,却这样没有一点点防备,看到了他结婚的场面。

  本来我只打算偷偷进来看一眼,看看什么样的女孩子能够站在他身边,看看他是不是还是当年那灿烂的样子。现在人也看到了,一副又登对又幸福的样子我也放心了,同时吃饱了喝足了被治愈了,一个身上没带够礼金的我,可以毫无遗憾地趁早离开了。

  我从回忆中突然醒过来,站起来一回头,就看见两家父母带着一脸热情洋溢的笑容,和一对光彩照人的新人并伴娘伴郎过来敬酒。我像孙悟空定被定住了一般动弹不得。

  怎么办?我没带钱啊,老天,一会儿会不会因为尴尬羞愧而昏死在这里?

  没关系,我脸皮厚,可是再厚也厚不过“空口百万”的刘邦啊,人家那心理素质可是做皇帝的,我的心理素质吃个霸王餐就余额不足了。

  火山爆发吧,地震吧,有谁像“赵敏”一样来抢亲吧,总之,让我立刻马上消失吧。

  打头的一位看着非常面善的阿姨迎着我走过来,拉着我的手亲切地说:“是小花的同学吧?谢谢你能来参加我们女儿的婚礼。”阿姨,请不要再说了。

  “妈妈,她不是我的同学啦。”都说了不要再说了好么?

  “是新郎的高中学妹,临时安排在我们这一桌的。”就没有一个人能听到我的呐喊吗?

  “可是,我不认识她啊。”新郎无辜的声音传来。我好冷,已经感受不到这个世界的爱了,我想回家躲进自己的被窝。

  整桌人齐刷刷的看向我,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是不同的火花。我的脸涨得通红,和桌上一堆我吃的虾壳蟹壳交相辉映,它们一定在怪我囫囵吞枣没有好好地品尝它们的美味,所谓天道循环报应不爽,竟然来得这样快。

  我抖抖索索地开口:“这个、、、、、、”

  “她是我带来的。”同时响起一道似曾相识的男低音。

  我就像一个经历过九生九世的苦行者,突然听到了佛祖的声音。帅哥,你肯为我入地狱,我转世为人之后,一定会为你立长生牌位的。

  意外地竟是伴郎。我偷眼瞄去,声音好听,五官也好看,有棱有型,可以说相当地夺人眼球,只是眉眼间的淡漠疏离,透着不同于周遭滚滚红尘的清冷。他面无表情地回望着我,黑洞般的双眼仿佛看穿了我的一切。

  内心阴暗的人。我偷偷腹诽。

  “其实、、、、、、我真的不是故意隐瞒的。”心虚地低下头,我嘴里还不忘可怜兮兮地补充道。

  呵呵,我的脸皮其实比刘邦也薄不了多少啊。

  “这有什么好隐瞒的呢,早说早欢喜啊,我还说宁家这孩子呢,每次让去相亲都推三阻四的,原来这厢有一个正牌的了,正好一会把她带去你父母那桌,给他们看看。”新郎的妈妈笑着说道。

  这才叫心里的石头落下去,砸了自己的脚。说一个谎,就要用一百个谎去圆它,古人诚不我欺。

  啊啊啊啊啊!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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