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采花贼
当一声凄然的长啸划破寂静的夜幕时,方好垂头丧气地瘫在一间散发着恶臭的地牢。周遭的建筑形如古制,没有钢筋水泥,白瓷砖,天花板,有的只是泥土混着方砖砌成的土墙。几根野草扎根在墙上,在死寂的牢房中显得刺眼。
到底发生了什么。方好已经差不多反复大喊了十几遍。
这里仿佛地狱,不,准确的来说是无间地狱,没有时间的概念,没有任何事物的回应,在这里唯一能感觉到自己还存在着的,就是内心的孤独感,以及对于未知事物的恐惧。
方好的精神正处在崩溃的边缘,黑暗中,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时不时狠狠抽自己一巴掌,脸上火辣辣的疼痛可以提醒自己,还活着。
快疯掉了,到底有没有人啊!
嗓子干的要命,喉咙处的肿胀感愈发的严重,方好已经没有办法再喊一声了,这里的围墙设计的很奇妙,居然连一点回声都没有。
莎士比亚曾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没错,方好也觉得这是一个问题,特别愚蠢的问题。但凡可以活着,谁愿意去死。
但如果是这种活着,方好还是觉得毁灭算了。
摸着黑,方好缓缓站起身往土墙走去,他忍受不了这种孤独感,或许唯有这样才是解脱。
摸到土墙边缘,方好倒退了三步,做了个准备助跑的动作,别了,这个陌生的世界,后会无期,闭着眼,一咬牙,方好狰狞着脸使出了平生最大的力气朝土墙撞了出去。
嘭......
没想到土墙这么不结实,轻而易举地就被撞塌,感觉到墙塌了后,方好睁开了眼,眼前的景象令他不由得瞪大了双眼。
一川瀑布悬挂于眼前,虽然隔着十几米,但瀑布一泄倾下的气势令他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四周高入云层的山峦一座接着一座,连绵不绝,仅看其轮廓,倒与心电图别无二致。
一轮血月高高挂在天穹,仿佛一只布满血丝的眼球,方好大口地喘息着,幸亏还有些光,如果看不到这些不同于地牢的景色,自己一定会彻底疯掉的。
在瀑布高速撞击下,地下形成了一方小潭,除了中央被瀑布撞得水花四溅,四周稍稍平静些,一层层荡漾着涟漪。
方好走到小潭前,准备洗洗脸。
刚捧起一捧水,方好差点没惊吓的掉进水中。这张脸,根本不是自己啊!
这张脸的模样在十七八左右,不同于当今社会小鲜肉,小奶狗纵横的审美观,这张脸棱角有致,处处散发着冷酷的男人味,如果真要在现代找出个相似的人,倒是与严宽有七八分相像。
尤其是这双眼神,深邃莫测,仿佛有着窥探芸芸众生的魔力。水中传荡来新一波的涟漪,那张脸的倒影在水纹的起伏下,竟像是在笑,邪魅诡异,方好吓得不由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冷静,冷静。
方好做了次深呼吸,如果这一切不是在做梦,老天爷呀,难道自己穿越了!
等等,妹妹呢!
在地牢被关出恐惧感的消失的刹那,方好新一轮的恐惧再次袭来。妹妹不见了。
仔细回想穿越前的刹那,妹妹好像突然消失,似乎比自己穿越的更早。可恶,得尽快找到小晴,这个世界不知道有什么古怪东西,她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可应付不了这些。
方好试着熟悉这副肉身。大学时,方好主修的是法律,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律师赚的钱多,但凡是个老人叫着哎呦来到律师事务所,妥妥的几万块钱到手。
方好只打过一场这种官司,老人确实是碰瓷,但因为没有监控,被告百口莫辩,最后被判三十万赔偿金。后来听说最后赔完钱,那个司机跳河自杀了,家里孤儿寡母,也跟着喝药了。
当律师不就是为了赚钱嘛。方好曾一直这么安慰自己,可当看到妹妹天真的笑容时,心里再也忍不住道德的谴责,退回了那笔律师费。
想要心安理得,有两种职业是不要碰的,律师与记者。
方好真正的爱好是天文跟哲学,曾经想像古代先贤般把两者结合起来,形成一套理论。中华有很多神秘知识,例如周易,其起源都是从星辰大地中悟出的理,从哲学层面上讲,这叫天理,是宇宙的纲常。
就像星体离不开万有引力,人这种事物也会受到一种无形的力量所牵制。方好一直想搞懂这些,不过在这个时代,是不可能的。教授都成了叫兽,到处都是披着人皮冠冕堂皇的文化骗子。
抛去这些烦恼,方好简单地梳洗了一番。自己身上穿着的是件锦衣长袍,通体鲜白,摸起来异常光滑,应该是上好布料。这应该是古代读书人的打扮。
不过,这身衣服跟这副肉身很不搭配,方好更觉得此人是个侠客之类的人物,不然真对不起这张脸和那帅痞的气质。
这里都是山,也不知有没有人家。方好不愿在往地牢走去,因为那里给他的阴影太大了。
四处摸索下山的路时,这副肉身残留的记忆开始与方好的意识重叠起来。这个宇宙的历史轨迹要比地球慢上几百年,此时正是宋朝真宗末期,澶渊之盟结束后的第四年。按照正常时间推算,仁宗赵祯应该还没出生。
什么!方好吓了一跳。这个平行宇宙居然真的有所谓的‘功夫’。内力与功法真的存在,如果用科学的角度解释,磁场本身是一种物质,在我们的宇宙中,看不到也摸不着,所以无法控制这种力量。
而这个宇宙中,磁场已经能够具现出来,可以为人体所操控,也就是内力。功法则是操控内力的方法。不过还好,宋朝重文轻武,武者虽强,但地位卑微,若是真赶上先秦时期靠蛮力生存,就靠他这个现代人,还不得饿死。
记忆模糊了不少,方好又得到了个重要信息,不过片刻后狠狠照着水中的倒影吐了口吐沫。原来这人竟是个采花贼,江湖中有个叫摧花盟的采花贼窝,这个名叫古翰墨的禽兽是摧花盟中的主干之一,诨号智妖眼。
十八岁竟然能干出这等事,方好恨不得掐死他,附身到这种人身上,得背一辈子淫贼的黑锅,找谁说理去。老天保佑,千万别遇见包青天,整不好就被狗头铡砍了脑袋。
不过这个古翰墨的身份没这么简单,他同时也是当世三山中蜀山雪竹峰的大弟子,平日里装的温良恭让,谦谦君子,名声极好。但背地里趁着师傅闭关修炼,时常调戏师娘,畜生至极。
毁在他手中的女人,不下百人,大多都被灭了口,即使活着也被割去舌头,挖去了双眼。
当这些景象慢慢闪过方好的脑海时,他已经忍不住大吐了起来。古翰墨根本不是人,简直是地狱中逃出的恶魔,毫无人性。
还在老天有眼,古翰墨最后一次采花,竟惹到了当世十剑派江北碧云天的少掌门头上,纵情之际,被少掌门轩辕青竹偷袭得手,一掌打碎了天灵盖,死后被扔到了这座废弃的地牢中喂老鼠。
可怜一个女子的清白就这么没了。记忆里那道青衣女子虽然模糊不清,不过一身傲雪气质配上长发飘飘,当真侠女英姿,可惜了。
这个混蛋。方好狠狠扇了肉身一巴掌,不过疼的还是自己。
想到这里,方好心里凉凉,这里是碧云天剑派,若是让人知道‘古翰墨’没死,会怎样?
怕是千刀万剐得从明朝提前出现吧。
方好急忙脱去了外衣,抓起一把泥往脸上狂抹,对着潭水一瞧,再看不出原来模样才肯停手。又觉得不放心,赶紧在地上打了好几滚,直至浑身破破烂烂,比乞丐还脏,才壮着胆摸索下山的路。
想想以后都得借着这个肉身行走江湖,方好觉得应该给自己起个新的名字,方便行事。抬头看了看夜空,乌云血月,微薄的星光显得羸弱。就叫古隐辰吧,黎明之前,总要忍受这份黯淡的。
清风一缕,古隐辰叹了口气。
走了几步,忽见得不远处一颗三四米高的巨石旁亮起点点灯火,凡事小心为上,古隐辰蹲下身子,藏在了旁边的大树旁,屏着气等那些人经过。
来人是三个黑衣人,手中兵器各异,分别持着月牙短戟,大铜锤,还有最后那个浑身臭烘烘的胖子,握着一把骨扇。古隐辰通过读取记忆,这三人同出摧花盟,乃是苦笑蛇,十斤童,血蝠龙三人,与古翰墨臭味相投,兄弟相称。
估计他们是得了消息前来山上救智妖眼的吧。
与狼共舞是步险棋,可古隐辰可没有野外生存的本事,山上指不定有豺狼虎豹,一不小心小命就饱了畜生的肚子。想想还是先借他们的手下山,然后再想办法逃走。
“三位哥哥,我在这哪!”
古隐辰跳了出来,招手唤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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