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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1章 大婚,秦岭


第551章  大婚,秦岭

    武泰十年,冬。

    大都。

    皇长子大婚。

    天还没亮,大都城的百姓就涌上了街头。

    街道两旁挤满了人,连屋顶上都站著看热闹的,巡城的士兵费了好大的劲才在街中间清出一条通道来。

    孩子们骑在父亲的脖子上,手里挥舞著小旗,大人们扯著嗓子说笑,整个大都城都沉浸在一片喜气洋洋的氛围中。

    「听说皇长子的正妃大同守备官的女儿。」

    「项忠?没听说过,大同守备?官不大吧?」

    「官不大不要紧,人家女儿有福气,大皇子西征回来,立了大功,被封了镇国公,多少人想把女儿嫁过去,偏偏就选中了项家的。」

    「这就是缘分,挡都挡不住。」

    「可不是嘛。」

    茶楼酒肆里,说书人已经摆开了架势,醒木一拍,声如洪钟。

    「话说那一年上元夜,燕京城花灯如昼,大皇子年少英俊,在人群中一眼就看中了项家小姐————」

    「得了吧您嘞,您又没在现场,说得跟真的一样。」有茶客起哄。

    说书人捋著胡须,面不改色:「这叫作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皇家的喜事,咱们老百姓也跟著沾沾喜气嘛。」

    满堂哄笑。

    皇宫内,张灯结彩。

    「吉时到—请皇长子妃起驾——」太监的声音尖而长。

    项嫣站起身来,大红色的喜服曳地三尺,裙摆上绣著金线的凤凰,在烛光下流光溢彩。

    她深吸一口气,由女官搀扶著,缓缓走出了房门。

    太和殿前,百官齐聚。

    文东武西,按品级排列,从殿内一直延伸到了殿外的广场上,黑压压的人头一眼望不到头。

    百官之前,是一群身著蟒袍的亲王、郡王等皇亲国戚。

    诸王身后,是顾自忠、韩久远等六部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使司通政使等朝廷重臣。  

    武将一侧,气势更盛,一个个甲胄鲜明,威风凛凛。

    还有一众侯、伯、子、男,各有爵位在身,甲胄或黄或白,盔缨或红或黑,五颜六色,却整齐划一,鸦雀无声。

    这些武将中,有的参加过东征金国,有的参加过西征康里,有的北伐漠北,每一个人都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站在那里,不需要言语,便有一股凛然杀气扑面而来。

    而在文臣武将之间,有一群人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他们穿著簇新的官袍,脸上的表情与周围那些见惯了大场面的重臣们截然不同有紧张,有兴奋,有拘谨,还有一种压抑不住的激动。

    那是项忠一家人。

    「娘,好多好多人啊。」项英兴奋的说道,望著眼前的大场面,一点也不怯场。

    王氏因为女儿出嫁,眼眶有些红润,又怕儿子惹出笑话,给自己女儿添麻烦,于是连忙按住儿子的手,低声道:「别说话,别乱动,规矩著点。」

    项英撇了撇嘴,但还是很听话地闭了嘴,只是那双眼睛还是忍不住四处张望。

    项忠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心跳平稳下来。

    他的目光越过层层叠叠的人头,落在太和殿前那铺著红毯的台阶上。

    他知道,不久之后,他的女儿就会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穿著凤冠霞帔,成为大明的皇长子妃。

    想到这里,他的眼眶也有些发酸了。

    不能哭。

    今天是女儿大喜的日子,他这个当爹的,得挺住。

    站在项忠前面的几位皇亲国戚回过头来,朝他拱了拱手,笑著道了声「恭喜」。

    项忠连忙还礼,嘴里说著「同喜同喜」,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收不住。

    他知道,从今天起,他项忠就不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同守备了。

    他是皇长子妃的父亲,也是这群皇亲国戚中的一员了。

    「吉时到——!」礼部官员的声音在殿前回荡。

    金刀站在太和殿前,身后是长弓和蒙哥,两人今日也穿著喜服,一左一右站在兄长身后,充当傧相。

    他们虽然也已经定了婚事,但按照长幼顺序,他们的婚期都在明年进行。

    花轿从储秀院出发,经过长长的宫道,穿过一道道宫门,最终停在了太和殿前。

    轿帘掀开,项嫣由女官搀扶著走出花轿。

    红毯从她的脚下一直铺到太和殿内,两侧的文武百官齐齐注视著她。

    她的心跳得很快,手心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但她的脚步没有乱,一步一步走上太和殿的台阶,一级,两级,三级。

    金刀站在殿门前,看著那个一步一步向他走来的女子,嘴角的弧度终于不再掩饰,微微上扬,眼中的柔和像是冬日的暖阳。

    项嫣走到金刀面前,站定。

    两人四目相对。

    金刀伸出手。

    项嫣看著那只伸过来的手那是一只有力的手,手指修长,指节分明,虎口处有厚厚的茧,那是常年握刀留下的痕迹。

    她将自己的手放了上去,他的手很暖,掌心干燥而温热,将她的手稳稳握住。

    两人并肩走进太和殿。

    殿内,李骁端坐在御案后面,身穿明黄色龙袍,头戴翼善冠,面色平静,但眼中带著一丝少见的柔和。

    萧燕燕坐在他右侧,今日穿了一件大红织金凤袍,头戴凤冠,珠翠环绕,端庄华贵中透著一股喜气。

    太后秦氏坐在上首,一身绛紫色的福寿纹袍,满头银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笑开了花。

    礼部官员展开圣旨,高声宣读,声音在大殿中回荡。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惟乾坤德合,式隆邦家之基;日月照临,必资内辅之助。」

    「咨尔燕京府项氏,秉性温良,持躬端肃————温惠秉心,柔嘉成德,可正位皇长子妃。」

    「兹特授金册金宝,封为皇长子正妃。」

    「赐以命妇之服,配以皇子之德;於戏,惟孝惟忠,克尽肃雍之职;克勤克俭,用彰风化之原,尚其钦承,无替朕命,钦此。」

    项嫣跪在金刀身侧,双手接过金册金宝,叩首谢恩。

    「儿臣领旨谢恩。」

    她的声音清亮而坚定,在空旷的大殿中回荡。

    李骁点了点头,目光在两人身上停留了片刻,然后说道:「起来吧。」

    两人站起身来,并肩而立。

    殿内文武百官齐声高呼:「恭贺大皇子殿下大婚!恭贺大皇子妃!」

    声音如山呼海啸,在太和殿中回荡,震得殿顶的琉璃瓦都在微微颤抖。

    金刀握著项嫣的手,感受到了她手心微凉的汗意,手指微微收紧,像是在告诉她别怕,我在。

    项嫣感受到了他的力度,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

    三年前的惊鸿一瞥,三年后的执手相望。

    世间最美好的缘分,莫过于此。

    武泰十一年,开春。

    秦岭东麓。

    山岭间的树木刚刚冒出新芽,一条隐蔽的山间小径上,一群衣衫槛褛的百姓正艰难地穿行著。

    他们不敢走大路,不敢白天赶路,只能昼伏夜出,像老鼠一样在山林间摸索前行。

    队伍拖得很长,男女老少都有,有的背著包袱,有的挑著担子。

    孩子们被大人抱在怀里,不哭不闹—不是因为他们懂事,而是因为他们已经饿得没有力气哭了。

    这是从金国统治下的中原腹地逃出来的百姓。

    金国连年征兵防备大明,又对南宋用兵,襄阳城下尸骨如山,却始终无法前进一步。

    朝廷不甘心,变本加厉地徵调民夫、搜刮粮饷,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百姓们卖儿鬻女,也填不满官府的无底洞。

    皇帝完颜珣躲在开封城里日日笙歌,权贵们醉生梦死,而底层百姓的锅里,连稀粥都煮不稠了。

    走投无路之下,有人揭竿而起,但金国虽然日薄西山,镇压几个泥腿子起义的力气还是有的。

    起义军不成气候,很快就被剿灭,起义者的头颅被挂在城墙上示众,苍蝇围著烂肉嗡嗡地飞。

    更多的人选择了另一条路—逃。

    逃到大明去。

    前往大明的路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向东,抱著板趁夜渡河,或者在冬天黄河结冰的时候,踩著冰面偷渡到黄河北岸。

    金国虽然一直在黄河南岸设防巡逻,但黄河千里,处处都是漏洞,防不胜防。

    另一条路是向西,翻越崤山和秦岭,进入大明的关中地区。

    金国的兵力主要驻守在潼关和黄河沿线,对秦岭深处的山间小径鞭长莫及,这就给了逃难的百姓们一条生路。

    此刻,这支两百多人的队伍正走在西行的路上。

    他们已经走了十几天了,翻过了几座山,趟过了几条河,脚上的草鞋磨破了一双又一双,脚底全是血泡和老茧。

    但他们不敢停,停下来就可能被金兵追上,被抓回去就是死路一条。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姓赵,人称赵老大。

    他是这支队伍的组织者,之前在老家种地,因为交不起税,被官府抓去修了三个月的城墙,回来发现老婆饿死了,儿子被人拐走了,房子也被大户占了。

    他一怒之下,一把火烧了县衙的粮仓,带著几个同村的兄弟,踏上了逃亡之路。

    「再翻过前面那道梁,就是大明的地界了。」赵老大回过头,对身后的人们说道。

    「到了关中,朝廷立马就给分地,每个成年人五亩地,饿不死。」

    队伍里响起一阵嗡嗡的议论声。

    「五亩地?那可真是太好了。」一个瘦得颧骨高耸的中年妇人眼睛亮了一下。

    「俺们在金国那边,一家五口人种十亩地,交完租子连稀粥都喝不饱,五亩地————够干啥的?」

    赵老大摆了摆手:「那是关中的上等田,种麦子,一亩能收两百多斤,五亩就是一千多斤,怎么不够?」

    「那要是关中待不下呢?」有人问。

    赵老大来了精神:「关中待不下,就往北走。」

    「关中北边那些地,贫瘠一些,但每人分二十亩,二十亩啊,乡亲们。」

    赵老大能知道大明的政策,自然得益于大明宣德司人员的努力。

    甚至就连他火烧了县衙的粮仓,组织百姓们逃亡大明,也都是受到了宣德司人员的鼓舞。

    听完他的话,队伍里的气氛热烈了起来,疲惫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再往西呢?」一个年轻的后生问道,眼中闪著光。

    「俺听说关西那边分得更多,敦煌那边分五十亩,安西那边分一百亩,是不是真的?

    「」

    「当然是真的。」赵老大拍了拍那后生的肩膀。

    「大明的《西北开拓法》你没听说过?报纸上都登了,安西那边,一个人一百亩。」

    队伍里一阵骚动,几个年轻人眼睛都亮了。

    一百亩,在金国那边,一百亩地那是大地主才有的家业,普通老百姓连想都不敢想。

    忽然,一个戴著破毡帽的老汉停下了脚步,皱著眉头,一脸狐疑:「俺怎么听说,大明分五百亩?报纸上写的,还能有假?」

    赵老大看了他一眼,笑了笑:「五百亩是有的,但不是安西,是岭西。」

    「岭西?」

    老汉一脸茫然:「岭西在哪儿?」

    「葱岭以西。」赵老大的语气变得郑重起来。

    「那地方比安西还要远上好几千里,翻过葱岭,再往西走,一直走到康里草原那边。

    那边才是分五百亩。」

    队伍里又是一阵嗡嗡声。

    「五百亩————」那个瘦妇人喃喃著,眼中满是不可思议。

    「俺做梦都不敢想。」

    「而且那边的地,比关中的地还要肥。」赵老大继续说道,眼中闪著光。

    「俺听康里草原那边,土是黑的,黑得流油,抓一把能捏出油来,那种地,根本不用上肥,撒一把种子下去,麦子长得比人还高。」

    「比人还高?」有人不信。

    赵老大信誓旦旦:「而且种不过来不要紧,还能向官府租奴隶。」

    「花几个钱,租几个奴隶帮你干活,你坐在家里嗮太阳,地里的收成全是你的,地主也不过如此吧?」

    队伍里炸开了锅,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脸上的疲惫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狂热的向往。

    五百亩黑土地,租奴隶干活,不用交税这哪是种地,这是当老爷啊!

    「我要去岭西。」

    一个年轻人激动得脸都红了:「五百亩地,种上几年就是地主。」

    「我也去。」

    「算我一个。」

    赵老大看著这些热血上头的年轻人,摇了摇头,泼了一盆冷水:「岭西那个地方,实在是太远了。」

    「从这儿走到岭西,得走一年多,就咱们现在这样,半路上就得累死病死,你们有那个命走到吗?」

    年轻人的热情被浇灭了一半,面面相觑。

    赵老大的语气缓和了一些,拍了拍一个年轻人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听老哥一句劝,先去关中。」

    「到了关中,先安顿下来,分上几亩地,把身子养好,把粮食存够,若是觉得土地不够吃的,再去关西租更多的地。」

    「若是想发财,想给子孙挣一份家业,那就养好身子、存好粮食,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再去岭西,磨刀不误砍柴工,急不得的。」

    年轻人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对,赵大哥说得对,先到关中再说。」

    「关中也是大明的地盘,到了关中就是到了家了。」

    「走,快走,天快亮了,趁天黑翻过那道梁。」

    队伍重新出发,脚步比之前轻快了许多,人们的心中有了盼头,脚下便有了力气。

    五亩地、二十亩地、一百亩地、五百亩地这些数字像是黑夜中的灯火,指引著他们翻山越岭,向著西方,向著大明,向著希望。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翻过一道山梁,前方是一片低洼的山谷,谷中有一条小溪。

    只要穿过这片山谷,再翻过前面那道更高的山梁,就是大明的地界了。

    「加把劲,到了山谷里歇口气,喝点水。」赵老大喊道。

    可就在队伍刚进入山谷的时候,前方忽然传来一阵惊恐的喊叫。

    「官兵,有官兵。」

    「快跑,金兵来了。」

    队伍瞬间炸开了锅,人们扔下担子、丢掉包袱,四散奔逃,有的往山上爬,有的往溪边跑,有的抱著孩子往后撤,慌乱中有人摔倒,有人被踩,哭喊声、尖叫声混成一片。

    从山谷的另一侧,涌出了一群士兵。

    他们穿著破旧的皮甲,有的甚至连甲胄都没有,只穿著灰色的号衣,手中拿著长枪、

    朴刀、弓箭,杂乱无章地散开,像一张破网,将这些逃难的百姓围了起来。

    这些人就是金兵,与其说是兵,不如说是一群穿著军装的农夫。

    他们的甲胄锈迹斑斑,兵器钝得连刀口都卷了,脸上的表情麻木而疲惫。

    他们自己也是被官府从田里抓来的农民,被逼著来山里追捕这些和他们一样可怜的逃民。

    一名穿著铁甲的金军提控骂骂咧咧地走到前面,一脚踢翻了地上一个包袱,里面的破衣烂衫散了一地。

    「他娘的,就是这些泥腿子,害得老子也钻这深山老林。」提控啐了一口唾沫,叉著腰,扫了一眼四散奔逃的百姓,眼中满是厌恶。

    「老老实实在家种地不好吗?非得叛国,跑去大明,大明有什么好的?区区几亩地就把你们给收买了,简直是辜负了我大金皇恩浩荡。」

    「陛下有令,严查叛逃者。」

    提控的声音忽然拔高,带著一股刻意装出来的威严:「凡叛逃者,杀无赦,传首全国。」

    百姓们听到这话,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有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军爷饶命,军爷饶命,俺们再也不敢了,求军爷放俺们一条生路。」

    「饶命?」

    提控冷笑一声,踢了那跪地的人一脚:「陛下有令,本将也是奉命行事,要怪就怪你们自己找死。」

    更多的人跪了下来,哭喊声、求饶声此起彼伏。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抱著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跪在地上,泪流满面:「军爷,这孩子才三岁,他什么都不知道,求军爷放过他吧————」

    一个硬气的汉子站了出来,浑身发抖,但目光却倔强得很。

    他指著提控,声音因为愤怒而发颤:「老子也想安安稳稳地种地当顺民,可是你们官府不给俺们活路。」

    「一年到头累死累活,种出来的粮食全被你们征走了,连孩子的嘴都糊不住,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交不起就抓人、打人、杀人。」

    「你们自己吃香的喝辣的,你们的老婆孩子穿金戴银,可曾想过俺们这些泥腿子的死活?」

    「老子反正是活不成了,要杀要剐随你。」

    那汉子梗著脖子,眼眶通红:「但老子告诉你,俺们死了,还有千千万万的百姓会逃,大金的天下,迟早要完。」

    提控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恼羞成怒:「冥顽不灵,给脸不要脸,来人,给我杀。」

    金兵们犹豫了一下,但在提控的怒骂声中,还是举起了手中的兵器。

    提控的目光在百姓中扫了一圈,嘴角露出一丝淫邪的笑:「可惜了一群穷鬼,榨不出什么钱财,那些娘们,给我留下来,兄弟们也快活快活。」

    金兵们听到这话,眼中的凶光更盛,有几个已经扔下了手中的兵器,朝那些吓得瑟瑟发抖的妇人走去。

    「畜生,你们还是人吗!」

    「放开我娘,我跟你们拼了。」

    哭喊声、怒骂声、惨叫声在山谷中回荡,惊起了林中的飞鸟。

    可就在此时,山脊上忽然传来一阵尖锐的破空声。

    「嗖—嗖嗖一「」

    数干支箭矢如同黑夜中窜出的毒蛇,划破空气,精准地扎进了最前面一队金兵的身体里。

    一个正要挥刀砍向老汉的金兵,胸口正中一箭,箭杆穿透了皮甲,箭头从后背穿出,带出一蓬血雾。

    他低头看了看胸口那支还在微微颤抖的箭矢,脸上的表情从狰狞变成了茫然,然后变成了恐惧,扑通一声栽倒在地。

    另一个正抓住一个年轻妇人胳膊的金兵,被一箭射穿了脖颈,双手捂住脖子,跟跄了几步,一头扎进了路边的灌木丛中。

    也有金兵刚刚举起长枪,还没来得及投出,便被一箭射中了面门。

    箭矢从他的左眼眶射入,穿透了颅骨,箭头从后脑勺露出一截。

    金兵们瞬间乱了套。

    「有埋伏!」

    「是明军。是明军的箭!」

    「快跑!」

    恐惧像瘟疫一样在金兵中蔓延开来。

    这些金兵本就是被强征来的农民,欺负手无寸铁的逃民还行,真正面对明军的箭矢时,骨头里的怯懦一下子就暴露了出来。

    有人扔下兵器转身就跑,有人趴在地上瑟瑟发抖,有人连滚带爬地往灌木丛里钻,狼狈不堪。

    那提控也被吓傻了,脸色惨白,嘴唇哆嗦著,手中的刀差点掉在地上。

    但他好歹是个军官,勉强稳住心神,朝山脊上喊道:「我们是金国官兵,这里是我们金国的地盘,我们只是在执行陛下的命令,抓捕叛逃罪人,你们越界了。」

    山脊上,月光下,一队人马缓缓出现在视野中。

    领头的是一名明军都尉,头戴铁盔,腰悬长刀,手中握著一张已经上弦的弓。

    他的面容被铁盔的阴影遮住了大半,只露出一双冷厉的眼睛,像两把出鞘的刀。

    他身后,是上百名明军步兵,人人身著布面甲,手持弓弩和长枪,像是从地狱里杀出来的鬼卒。

    都尉听到提控的喊话,嘴角微微一撇,露出一个不屑的冷笑。

    「杀。

    」

    下一刻,数十名明军如同潮水般从山脊上涌了下来。

    「喝喝喝~」

    「杀!」

    甲胄碰撞的声音清脆而密集,长刀出鞘的声音整齐划一,上百把长刀在阳光同时闪亮,像是一片银白色的波浪。

    金兵们看到这一幕,最后的抵抗意志也崩溃了。

    「跑啊!」

    「明军杀过来了。」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饶命饶命。」

    明军如同收割庄稼一样,在人群中纵横驰骋,长刀起落间,一个又一个金兵倒在血泊中。

    一个金兵试图举起长枪抵抗,被一名明军一枪挑飞了兵器,紧接著一刀劈在肩膀上,半个肩膀连同手臂一起飞了出去,惨叫声响彻山谷。

    另一个金兵跑得飞快,几乎要钻进灌木丛了,被一名明军从后面追上,一刀砍在后背上,整个人扑倒在地,四肢抽搐了几下便不动了。

    那提控也在跑,忽然觉得小腿一凉,低头一看,一支箭矢已经穿透了他的小腿肚,箭头从另一侧露了出来。

    「啊—」提控惨叫一声,扑倒在地,抱著小腿在地上打滚,鲜血从伤口涌出来,浸湿了裤腿和靴子。

    战斗很快结束了。

    从明军冲下山脊到最后一个金兵被砍倒,不过短短一炷香的功夫。

    山谷中横七竖八地躺著十几具金兵的尸体,鲜血浸透了枯黄的草叶,空气中弥漫著浓重的血腥味。

    四十几个投降的金兵跪在地上,双手抱头,浑身发抖,有的甚至吓得尿了裤子。

    明军士兵收拢队形,清点战场,将投降的金兵用绳子串在一起,像牵牲口一样牵到一旁。

    逃难的百姓们看到这一幕,眼中涌出了泪水。

    「得救了————俺们得救了————」

    「是大明,是大明的天兵来救俺们了。

    」」

    「多谢军爷,多谢军爷救命之恩。」

    百姓们纷纷跪了下来,朝明军骑兵磕头,哭喊著,感激涕零。

    那个硬气的汉子跪在最前面,嘴里念叨著:「大明万岁————大明万岁————」

    一个老妇人抱著孩子,跪在地上,泪流满面,声音嘶哑:「军爷,俺们终于等到你们了————俺们终于等到你们了————」

    赵老大也跪在地上,浑身发抖,但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激动。

    他抬起头,看著那些明军,看著那个手中还握著滴血长刀的明军都尉,嘴唇哆嗦著,想说点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明军都尉扫了一眼这些衣衫槛褛、面黄肌瘦的人,眼中的冷厉缓和了几分。

    他将长刀插回刀鞘,说道:「都起来吧,跟我走,我带你们去大明的地界,翻过这座山,你们就是大明的百姓。」

    他顿了顿,看了一眼那些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金兵俘虏,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至于这些人,罪责轻的,送去农场当两年农奴,种地干活,罪责重的,送去矿上,修铁路。」

    那提控虽然被射穿了小腿,却没有死,此刻正趴在地上,疼得满头大汗。

    「我是金国的贵族,是朝廷命官,你们大明和我们大金是————是有盟约的。」提控的声音嘶哑,带著一丝颤抖,却努力装出一副硬气的样子。

    「你们要是杀了我,会引起————会引起两国争端,你们担待不起。」

    「不杀你?」都尉呵呵一笑,摇了摇头。

    「你的腿伤养好了,也是个瘸子。」

    「废了,没法采矿也没办法修路,留著也是浪费粮食。」

    提控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不————不要————」

    「你不能杀我,你不能,我是提控,我后面有人,你们杀了我,我们大金不会善罢甘休的。」

    都尉没有再看他,转过身,朝身后的士兵挥了挥手:「杀了,把脑袋挂在树上,让后面来的金兵看看,追杀百姓是什么下场。」

    「是!」一名明军士兵应声上前,拔出了腰间的长刀。

    提控的瞳孔猛地收缩了,此前所有的硬气、所有的倔强、所有的不甘,在这一刻彻底崩溃了。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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