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集 指骨扳指
锦泽说:“好久没有和一个人聊这么久了——做我歌姬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常言道:越熟越好讲话。既然我和锦泽都互相认识了,我也就不再绕圈子了。
“这件事情自然是没有商量的余地的。”
锦泽面上一喜,俊俏的脸上露出孩子般的笑容:“想不到你还知趣!”
我脑袋一懵,随即反应过来说:“你可不要误会哦,我说的是——这件事没戏!”
锦泽脸上的表情立马由晴转阴,他把我像拎小鸡一样又拎进了小黑屋,他长臂一伸,“扒拉”一下把门给带上,说:“什么时候想通了,我就什么时候放你出来!”
我使劲地捶门道:“锦泽,你是不是有怪癖啊?怎么能强抢民女呢?”
锦泽一丝不耐烦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你是民女吗?”
我蔫蔫地蹲下,暗骂道:“死变态!就算我是一只风华正茂的兔子仙,你也不能这样对我啊!要不是因为我这几日失了灵石,早就一脚踢飞了你这个人间少年!”
——
我正愁门一关,屋子就很黑,可朝南的窗户开了半扇,月光从窗外洒进来,屋子里总算有点亮光了。
我之前以为这只是个小黑屋,没想到这小黑屋还很有点大,看上去是住人的。可是月光的光辉又不能洒进来多一点,让我一览无余屋中的景象。突然我想起,朝阳镜是有照明功能的,我兴致勃勃地打开朝阳镜,点亮镜面,把它变成一个能够用于照明的灯。
果然,屋子里还摆了张床。床是极简单的床,床上的帷幔颜色也很素,丝毫没有一个人间公子该有的奢豪样儿。床边是一个书架,每一层都放满了书。
我想:这不会是锦泽的书房吧?
正想着,那书架上第二层的一本书旁有一个东西正莹莹地闪着白光。我走过去竟然在那本书旁看到一个白色的扳指,是一枚白骨扳指。我之所以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因为白秀说她有个姑姑,最喜欢把负心男人小拇指上的指骨折下来做成戒指。
扳指的质感很细腻,在朝阳镜光辉的照耀下我发现扳指上刻有一个字——
“忆!”
忆?为何会是忆字?难道他在思念什么人?
我正想着,门突然“嘎吱”一下开了,我慌忙把扳指藏在身后。
开门的是锦泽。
因为手里拿着别人的东西,心里有些发慌,连说话的声调也变了:“你……你怎么又回来了?”
锦泽眉头皱了一两下说:“我好像有什么东西拉下了。”
我心里一沉:他说的东西该不会是这个扳指吧?
锦泽的眼神如星辰般明亮,瞬间他就把我打量了一番:“你手上拿的什么东西?”
我一皱眉头:糟糕,被发现了!
可依旧嘴硬地说:“没拿什么啊。”
“那你的手背在后面做什么?”
我最害怕眼神对上锦泽的目光,他的目光仿佛有一股穿透力,要在瞬间把我看穿一样。
于是,我心一横,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抓屁股啊,屁股痒。”
锦泽:“……”
锦泽倒是没有怀疑,他去书架那边翻找起来:“不对啊,我记得东西就是放在这儿的啊!”
扳指被我的手心捏出了汗,毕竟手心攥着别人家的东西,那感觉就跟做贼一样,可是,当时不知哪来的勇气,我就是没有把指骨扳指还给他。
“很难找吗?”
“嗯。”
“真的很难找吗?”
“嗯。”
我说:“那就别找了吧。”
我勉强对他挤出一个微笑来:“何苦为难自己。”
锦泽偏过头来,今夜的月光给他本就美得惊心动魄的眸子又镀上了一层微光,那样子怎么看怎么觉得美得不似人类。
“你屁股不痒了?”
我那时刚好把“罪证”转移到袖口里,空着两手笑眯眯地看着他。
“让它休息一会儿。”
锦泽煞有其事地点点头:“嗯……看来我得重新考虑你做我歌姬的事儿了。”
我冲他狗腿地笑笑:“大人英明……你早该这样想了。”
锦泽笑眯眯地看着我:“要不你做我的近侍吧?——每晚帮我挠个痒。”
我一口兔血差点吐出来——锦泽,你口味实在太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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