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一家人,过上了最普通的生活
那老兵的下巴被程龙捏得咔咔直响,骨头缝里渗出点冷汗。他眼珠子乱转,不敢直视程龙那双像是能看透人心的眼。他干裂的嘴唇哆嗦着,勉强挤出一丝笑,声音发紧:“驸马爷,您这话说的,俺脸上的血当然是那些铁壳虫子的。俺们神机营拼死才杀出一条血路来报信的。”
程龙冷笑一声,手指猛地一用力,掐得老兵一声惨叫。他把老兵的脸往下按了按,凑近了闻。那股血腥味里,没有半点大唐士兵常有的火药硝烟味,反而透着股深海腐肉的酸臭。
“铁壳虫子的血?你当老子傻啊?”程龙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溅起几点泥水。“机械宇宙那帮玩意儿全是硅基生命,流出来的血是蓝色的能量液!你这脸上糊的可是红褐色的臭血。老实交代,谁派你来的?不说是吧?行。”
程龙一把甩开老兵,顺手从破桌子上抄起那把生锈的切菜刀。刀刃上还沾着早上切萝卜留下的盐粒。他把刀在磨刀石上随意蹭了两下,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他斜着眼,用刀背在老兵的头盔上敲了敲:“不说,老子就把你当村里的野猪给放血。这刀钝是钝了点,割喉咙肯定很带劲。”
李世民在旁边看得直咽唾沫,他拿沾着泥的袖口擦了擦额头。他上前一步,拉住程龙的胳膊:“大儿,别冲动啊!万一他真是神机营的兄弟呢?这要杀了,李治那小子不得跟你急?”
“爹,你让他杀!”一直没说话的长乐突然站了出来。她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粗布衣服还带着烟火气。她从灶台边抄起一根烧火棍,眼神冰冷地指着地上的老兵。“这人身上的味道不对。神机营的兄弟我都见过,没有哪个身上的甲胄缝里会长满这恶心的绿毛!”
那老兵一听这话,脸上的伪装瞬间绷不住了。他那张原本普通的士兵脸突然扭曲起来,皮肤像融化的蜡一样往下滴。两只眼睛变成了猩红色的竖瞳,嘴里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嘶嘶声。
“嘎嘎!被你们看穿了又怎样!鸿蒙道主,你现在不过是个没有法力的凡人废物!深渊的触角已经蔓延到了每一个角落!大唐仙朝早就变成了一片火海!”这怪物的声音像是指甲划玻璃,刺得人耳膜生疼。
怪物猛地从地上弹起,那沾满绿毛的双手变成两把锋利的骨刃,带着一股腥风,直直地朝着程龙的胸口刺去。
李世民吓得大叫一声,连连后退,一屁股坐在地上,扬起一片尘土。
程龙连眼皮都没眨一下。他光着脚丫子,稳稳地扎在泥地上。他没有法力,但大唐最强武将的战斗本能早就刻进了骨子里。他身子一侧,堪堪躲过骨刃。同时,他手里的生锈菜刀带着一股蛮劲,狠狠地劈在怪物的脖子上。
“咔嚓!”
骨头断裂的声音响起。那怪物的脑袋直接被砍飞出去,骨碌碌滚到了院子的角落里。绿色的脓血喷了一地,散发着刺鼻的恶臭。
程龙喘了口粗气,扔掉卷了刃的菜刀。他拿粗糙的大手在衣服上蹭了蹭绿血,嫌弃地骂道:“妈的,这深渊的杂碎真恶心,砍起来像砍一块烂肉。老丈人,赶紧找点土把这玩意儿埋了,别熏坏了老子的菜园子。”
李世民这会儿才回过神来,他哆哆嗦嗦地从地上爬起,看着那具无头尸体,心有余悸。“大儿,这……这怪物都摸到咱们这儿来了!大唐那边是不是真的出事了?”
程龙走到水缸边,舀了瓢凉水,咕咚咕咚灌了下去。凉水下肚,他才觉得胸口的闷气散了些。他转头看着天上那轮昏暗的月亮,抠了抠发痒的头皮,弹出一块泥垢。
“出事是肯定的。这帮深渊怪物趁着我散功,肯定想趁虚而入。”程龙的声音很平静,没有了一丝慌乱。“不过,李治那小子手里有我留下的主脑,神机营也不是吃素的。大唐仙城的防御,顶住十天半个月没问题。”
他走到长乐身边,伸手在她沾着灰的鼻子上刮了一下,咧嘴一笑:“媳妇,别怕。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老子现在是个凡人,这拯救宇宙的活儿,就让年轻人去干吧。咱们这几天,就在这小破村子里,好好过几天凡人的日子。”
长乐看着程龙那副满不在乎的流氓样,心里的担忧也散去了一半。她白了他一眼,嗔怪道:“就你心大。这都火烧眉毛了,你还有心思在这儿种地。”她转身拿起扫帚,开始清理地上的绿血,“赶紧过来帮忙。这血太臭了,我那几只小鸡仔都吓得不敢出窝了。”
接下来的几天,程龙和长乐真就把这茅草屋当成了家。
天一亮,程龙就光着脚,扛着那把换了新把手的锄头,去后山开荒。那块硬邦邦的黄土地,硬生生被他翻得松软透气。汗水顺着他黝黑的脊背往下淌,在泥地上砸出一个个小水坑。他偶尔累了,就坐在田埂上,抽一袋村长送的旱烟。那旱烟呛人得很,他一口吸进去,咳嗽半天,眼泪都熏出来了。
长乐就在院子里忙活。她学着村里大娘的样子,在菜园子里种上了小白菜和葱蒜。她那双原本拿笔写诗的白嫩小手,现在也磨出了细细的茧子。每天中午,她挎着个破竹篮子,去后山给程龙送饭。饭菜很简单,就是几个杂粮窝窝头,配上一碗清汤寡水的野菜汤。
李世民也没闲着。他脱了那件惹眼的明黄作战服,换上了一身粗布麻衣。他天天跟在村里几个老头屁股后面,去河边钓鱼,或者在村头的大槐树下下棋吹牛。他那张嘴能说会道,把大唐的繁华吹得天花乱坠,听得那帮村老一愣一愣的,直呼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这天傍晚,夕阳把小山村染得金黄。
程龙扛着锄头,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院子。他把锄头往墙角一扔,“咣当”一声。他走到水缸边,打了一盆井水,胡乱洗了把脸和脚。那井水冰凉,洗去了一身的疲惫。
“媳妇,饭好了没?我今天多翻了半亩地,饿得前胸贴后背了。”程龙走进屋,扯着嗓子喊。
屋里的那张破木桌上,摆着两盘菜。一盘炒青菜,一盘村长刚送来的野兔肉。野兔肉烤得焦黄,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长乐正端着一碗糙米饭出来,放在桌上。
“就你嘴馋。快吃吧,这野兔肉我都烤烂了。”长乐笑着说。她看着程龙狼吞虎咽的样子,拿袖子帮他擦了擦嘴角的油渍。
李世民也溜达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两条巴掌大的鲫鱼。“大儿,看爹钓的鱼。明天让你媳妇熬个鱼汤。这村里的日子,还真他娘的舒坦。没有言官天天在耳边念叨,也没有奏折批不完。”
三人围坐在破桌子旁,吃着这顿简单的晚饭。没有仙酿,也没有龙肝凤髓,只有粗茶淡饭,但吃得却比大唐皇宫里的御膳还要香。
程龙嚼着一块兔肉,满嘴流油。他看了一眼正在夹菜的长乐,又看了看旁边啃鱼骨头的李世民。他抠了抠牙缝里的肉丝,吐在地上。
“老头子,老丈人。这日子,你们过得惯不?”程龙突然问了一句。
李世民放下筷子,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打了个饱嗝。“习惯啊。怎么不习惯。我算是看明白了,当皇帝也就是那么回事。天天提心吊胆的,哪有现在踏实。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长乐放下碗,轻轻握住程龙那只满是老茧的手。她的眼神很亮,像天上的星星。“只要有你陪着,在哪儿都是家。这平凡的日子,我过一辈子也不腻。”
程龙听了,咧嘴傻笑起来。他反手紧紧握住长乐的手,只觉得心里被填得满满的。那种拥有通天法力时的空虚感,彻底消失了。
夜深了。村子里静悄悄的,只能听见草丛里的虫鸣。
程龙躺在干草铺成的破床上,长乐依偎在他怀里。茅草屋顶的破洞里,透进一丝微弱的月光。他摸了摸腰间那块已经变成废铁的深渊令牌,随手把它扔到了床底下。
他闭上眼睛,听着长乐均匀的呼吸声。他觉得自己现在比任何时候都要强大。不是因为法力,而是因为他有了真正的牵挂。
就在他快要睡着的时候。
院子外面的土路上,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沙沙声。这声音很轻,就像是有一双没穿鞋的脚,在干草地上慢慢地拖行。而且,这脚步声,正一点点朝着茅草屋的破木门靠近。
程龙猛地睁开眼,黑暗中,他那双眼睛透出一股野兽般的警惕。他悄悄把手伸向床边那把生锈的切菜刀。
“砰……砰……砰……”
门外传来三声沉闷的敲门声。不是用手敲的,倒像是用什么硬物在砸。
“开门……我知道你们在里面。伟大的深渊……需要你们的血肉来献祭……”一个沙哑、漏风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带着一股浓烈的腐尸味,顺着门缝钻进了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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