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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签订工作


  丁聪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不一会儿,略带忧伤的彩铃声就传来了“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昏暗中有种烈日灼伤的感觉,黄昏的地平线,划出一句离别,爱情已进入永夜……”

  周传雄的《黄昏》,丁聪最先听到这首歌,然后推荐给了陆轲,苏越,当然还有肖梓妍。肖梓妍是个欢快的女孩子,忧伤的时间很少,但自从有了彩铃之后,她的这个彩铃就没有再换过了。

  丁聪笑了笑,想起这首歌总会不自觉得想起那个邻居家的大哥哥,丁聪有时叫他“唐哥哥”,有时叫他“表哥”,有时直呼其名“唐熙泽”。那年他刚刚大学毕业,小小的个子,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长得白净清秀,性格温和,声音十分温柔,在小学教数学。唐熙泽和丁妈妈是远房亲戚关系,刚毕业来到这个城市一时找不到房子,还是丁妈妈给他找到的。他家在丁聪家对面的小区,两居室,一间卧室用来睡觉,另一件则是书房,布置得很简单,墙上有几张水彩画和一把吉他,桌上还有一些素描本子,最重要的是他房间里有一台超炫的电脑。丁聪那段时间刚用上腾讯□□,对跟陌生人聊天有很大的兴趣,所以她有事没事都会去他家蹭电脑。唐熙泽人很和善,经常把电脑让给丁聪,也会耐心劝导她保护视力,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推荐好电影,好歌曲给她,借书给她。

  听到《黄昏》这首歌是个星期天的下午,丁聪刚把作业做完,又将要去学校上晚自习,心里一股子气,提前出门说是去学校温书,结果一出小区便绕到唐熙泽家去了。走到他家楼下就听到一阵吉他的旋律,声音不大,旋律散发出一种强烈的忧伤之感。丁聪走到唐熙泽家门口时才发现吉他的声音是从他家传出来的,他喜欢弹吉他,虽然没有达到专业级,至少是比较熟练,丁聪偶尔会听到自弹自唱,一般都是欢快的民谣,像这首歌这么悲伤的还是第一次听到。等吉他声停止之后,丁聪才敲门。彼时唐熙泽穿着一件黑色的宽松T恤,面带微笑,清清爽爽地站在丁聪面前,一点与刚才那个悲伤的歌曲联系不上来。

  “刚才弹得什么歌啊,真好听。”丁聪自然而然地走了进去,问道。

  “叫《黄昏》,是小刚去年出的的一首歌。”

  “小刚是谁?”

  “他唱过《我的心太乱》”

  “我的心太乱有一点空白,你若是明白,让我暂时的离开”唐熙泽轻轻地哼了出来,丁聪也跟着他唱了起来。

  “你来听听这首歌,虽然有点悲伤,但意境很美。”唐熙泽走到电脑前准备播放这首歌。

  一边听歌,一边看歌词,听完歌曲丁聪十分震撼,心里说不出他哪里好,但就是心里中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被他抓住了,然后狂热的喜欢,迫不及待地想单曲循环。那时候的丁聪13岁,感觉出来的忧愁大概就是歌曲和演唱者的情绪而已,那时候的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最大的挫折也就是考试不理想,作业繁多而已。那时候的她怎么也想不到,漫长的人生将会遇到的苦难与挫折所带来的悲伤是歌曲远远概括不了的,她只是用一个13岁的少女的多愁善感来喜欢这首歌,毫无理由而且偏执。

  丁聪特意把歌词抄到了歌词本上,准备带去学校跟陆轲炫耀。到教室时还不到6点,离晚自习还有将近一个小时。教室里一个人也没有,丁聪又抄了一份歌词,准备给陆轲看。不一会儿肖梓妍来了,看丁聪在写字,忙坐到她前排问她干嘛。

  “今天我听到一首新歌,太好听了。”丁聪头也不抬,一边抄写一边对肖梓妍说。

  “什么歌?”

  “《黄昏》”

  “名字听起来很文艺。”

  “不仅名字文艺,还十分好听。”

  “那你唱给我听听。”

  “我今天才听到的,只会唱□□部分。”

  丁聪轻轻地唱了出来,声音不大不小,刚唱两句,陆轲就来到教室了,走到定从面前,丁聪随即停止了唱歌。

  “你在唱什么歌啊?挺好听的。”陆轲问。

  “是小刚的新歌,叫《黄昏》。我今天也是第一次听。真的很好听,我推荐你也去听听。”丁聪回答。

  “好的,谢谢啦。你们周末过得怎样啊?”陆轲问。

  “睡过的。”肖梓妍回答。

  “我也差不多,还没玩舒服就要上课了,好忧伤。”丁聪说。

  “我堂姐到我家来玩,给我推荐了一部喜剧片,是郑伊健演的,叫《我的老婆未满十八岁》,我觉得特别好看。”

  “郑伊健和谁演的?”丁聪问。

  “最近很火的那个女子组合twins里面的阿sa。”

  “老牛吃嫩草?”肖梓妍问。

  “我姐说这是大叔和小萝莉”陆轲说。

  “让我想起《这个杀手不太冷》了。”丁聪说,“最近电影频道还播过。”

  “要不然我们约个时间看下这个电影?”苏越提议。

  “好是好,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租到这个电影的光碟。”肖梓妍说。

  “那我们明天中午吃过饭之后去租碟片的店里看一看呗。”丁聪说。

  第二天中午,四个人草草地吃过午饭之后找了附近三家碟片店,都还没有这部电影,因为是新片,光碟还没到货。走在学校的路上,大家都有些丧气。

  “我表姐倒是有电脑,可是她不在家。”陆轲说。

  “哎,越来越想看那部电影了,真是心里痒痒的。”苏越说。

  等大家路过小学门口时,丁聪猛然想到了唐熙泽。

  “有啦,我们周末可以看电影啦。”丁聪突然欢呼了起来。

  “到哪里看?”肖梓妍忙追问。

  “我有个表哥在小学教书,他家有台电脑,而且他是个电影爱好者,我觉得他家肯定有那个电影的光碟。”

  “哇塞,太棒了。唐表哥,我知道,温暖的帅哥一枚啊”肖梓妍开心极了。

  “有多帅?”苏越问。

  “你看到就知道啦,反正比你帅。”肖梓妍打趣道。

  “那你晚上回去问问,千万别打扰到人家。可以的话明天给我们说。”陆轲也很开心。

  “放心吧,唐表哥人很好,一定可以的。”丁聪肯定地说。

  晚上放学回家,丁聪迫不及待地给唐熙泽打了电话去,问了电影的事情。唐熙泽家果然有这个电影,他们越好了周六下午两点,丁聪带三个同学一起去看电影。丁聪立刻又分别跟肖梓妍,陆轲,苏越大了电话。肖梓妍又热情地夸赞了唐熙泽一番。丁聪说:“要不你找他当男友算了。”

  “我看行。”肖梓妍会心一笑。

  “老牛吃嫩草。”苏越在一旁暗自生气。

  “好了好了,还没吃呢。”丁聪拉着肖梓妍在到了前面。

  “还傻站着干嘛,快回学校了。”陆轲敲了一下发呆的苏越的头顶。

  “真是气死我了。”苏越有些生气的抱怨道。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陆轲丢下这一句话径直向前走去,留下苏越一个人。

  “哎,我说你等等我啊,干嘛走那么急啊。”苏越也跟了上去。

  当天晚上下了晚自习,一到家,丁聪就跟唐熙泽打电话过去了。一问,他果然有那部电影。丁聪说想跟几个朋友一起看,唐熙泽慷慨的邀请大家周六下午去他家看,丁聪欣然接受。

  周六下午还没到约定时间,肖梓妍就早早地来找丁聪。她穿着一条蕾丝的纯白连衣裙,短袖,及膝,上衣的扣子是黑色的玫瑰花的造型,她把长发梳成两根麻花辫,放在两边,加上明眸皓齿,活脱脱一个古典美人。

  “干嘛,看傻了呀?”肖梓妍开口就是这句话。

  “你不说话的话,我会以为是苏忆的妹妹来了。”因为苏忆爱穿白色连衣裙,而且偶尔也会彼编麻花辫,所以丁聪这样说,但肖梓妍和苏忆差别其实很大。两人虽然都是美女,但苏忆的五官更精致一些,肖梓妍的气质更好一些,苏忆是平板身材,肖梓妍□□,苏忆性格有些不食人间烟火,而肖梓妍属于人来疯,跟谁都能玩儿到一处。

  “谁是她的妹妹啊,我可没那么“漂亮”的姐姐”肖梓妍哼一声。

  不一会儿,苏越喝陆轲结伴而来。陆轲提了一个塑料袋子,里面有一些零食和饮料,他说去人家家里白吃白喝不好意思,于是就随意在超市里买了点东西。

  苏越看到肖梓妍的第一眼也是十分惊艳,继而又有些愤怒,心想:“她果真是看上了那个唐什么的,竟然打扮得那么漂亮。”

  看着苏越的表情,丁聪打趣道:“她不开口的时候是不是有点苏校花的感觉啊?”

  “确实有点点像。”陆轲观察了一会儿得出结论。

  “那个什么校花哪有她漂亮啊!”苏越脱口而出。

  果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丁大小姐,这个时间打电话,您这是公然矿工吗?”听筒里吵吵闹闹的杂音里传来肖梓妍欢快的声音。

  “我们这里下雪了。”丁聪有些激动。

  “真的吗?太棒了。可惜我在三亚打着伞热成狗呢。”肖梓妍说。

  “一边旅游一边赚钱还敢抱怨,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啊!”丁聪调侃。

  “哎,作为一个有职业操守的导游,我容易么?我赚的都是血汗钱啊!”肖梓妍说道,“对了,我下周要带团去香港,你把要带的东西发我短信啊。”

  “亲爱的,么么哒,想好了就发给你。”丁聪兴奋的说。

  “对了,你支教时间快到了,你准备接下来干啥呢?”肖梓妍话锋一转。

  “还不知道,先四处走走再说吧。”丁聪看向远处的山。

  “哎,也好。话说,我上个月回家了一趟,碰到一个人。”肖梓妍神神秘秘地说。

  “谁呀?”

  “你猜猜看,跟你有关的哦。”

  丁聪马上想到陈禹,然后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陈禹此时应该是在深圳把。“不知道。”

  “苏忆”肖梓妍接着说道,“你记不记得,那个暗恋陈禹的女的。”

  “记得,她不是跟陆轲在一起了吗?”丁聪想了一下回答。

  “你猜她现在在干嘛?”

  “不知道。”

  “我那天一个人在步行街吃三鲜锅,就是王记砂锅店,吃过之后刚准备付钱,老板就说有人给我付过了。我顺着老板指的方向望过去呀,就看到了苏忆。”

  “然后呢?”

  “我当然是要跟她寒暄啊。她说她明年十月就要结婚了,还请我到时到场?”

  “红色炸弹啊!”

  “咱不要跑题好不好!她的老公竟然是个富二代,长得还挺帅的,她拿手机给我看了照片。啧啧啧,想当年,我们大学那会儿,她跟那个何公子在一起的事情多么轰轰烈烈啊,就还真没结婚。不过我觉得嘛,现在富二代的眼光也真是值得探讨啊,不是说只要处女嘛。哈哈哈哈……”肖梓妍笑得花枝乱颤,丁聪闭着眼也可以想象她的表情。

  “颜值高有啥办法呢,话说她至少是天生丽质,比那些假脸好很多呀。”

  “你的心还真宽,初恋被她抢了还能如此说,姐姐我都恨得牙痒痒。”

  “早八百年前的事情了,你还记得那么清!”丁聪咬牙切齿。

  “废话,我亲妹妹的初恋啊!”

  “好了好了,导游小姐。”

  “好吧,我得走下一站了,天涯海角。”

  “帮我多吃几个椰子。”

  “放心吧,过年你回来我做一个新菜给你吃,叫椰子鸡,超好吃。”

  “听起来就觉得清淡寡味,没兴趣。”

  “到时你就知道了,我连吃了3天了,还没吃爽。”

  “挂电话了。拜拜。”

  想起苏忆然,自然就想起了陆轲,想起那个尴尬的寒假。

  那个寒假过后没多久就是中考。苏忆然成绩一般,自然没考上好高中,听说她最后读了一所职业高中,学的文秘,之后便没有了她的消息。在丁聪大二那年,肖梓妍发来一张照片,是苏忆的,她斜倚在一辆黑色的奔驰越野车的车头处,手摸着那个立起的车牌,一头栗色的大波浪披散在两边,樱花粉木耳边的雪纺长裙随风飘荡,脸上是精致的妆容,红唇微微翘起,随意的看着摄像头。

  丁聪第一反应是这家艺术照的老板还挺有心的,竟然借来奔驰车。第二反应是抬头看一下镜子中的自己——齐刘海,马尾绑得半高,素面朝天的脸,水红色的短袖T恤,蓝色的宽松牛仔裤,白色帆布鞋——如果说是个高中生,估计也没人有异议。第□□应是,这哪里照的艺术照啊,我卖血也要去照一个啊!

  “在哪个摄像馆照的啊?”她马上回复肖梓妍。

  “生活照”肖梓妍回复很简单。

  “天啊,真是美若天仙啊!!!”丁聪加了三个感叹号。虽然苏忆在她的印象中一直都是美的,从初中开始就是校花级人物,情书收到手软,但中学时代学校有明文规定,不能烫头发,不能化妆,不能戴首饰,甚至每周一三五必须穿校服,所以,就算她很美,也是那种淡淡的美,美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而如今,有了时尚元素的点缀,她的美展现得更加明显了,美得像个星光璀璨的明星。

  “废话,你也不看她现在多有钱。”肖梓妍回复。

  “啥意思?”丁聪一脸蒙逼。

  “他找了个超有钱的男朋友,据说是某公司老板”

  “啥情况?难道是富二代?”

  “一个三十出头的事业有成男。”

  “年龄差距虽然有大,但还是在可以接收的范围内。总的来说还是蛮般配的。”

  “已婚男,有老婆,有孩子。”

  “……”直到这里,丁聪才懂了肖梓妍的意思。感情是做了人小三啊。丁聪脑海里反复回荡着记忆里的画面,骄傲的苏忆然穿着一条白裙子,披着齐肩的直发,缓缓向人群走来,像公主一样。

  苏忆最终没能成功逆袭,两年后,他们分手了。不过听说她拿到一笔不小的补偿金,在省城买了两套房子,一个旺铺的铺面,俨然成了人生赢家。那段时间是找工作季,丁聪每天往返于五花八门的双选会间,灰头土脸的,根本没精力去关注和评价。倒是消息灵通的肖梓妍,经常会跟她愤愤地提起她,说她又重新去某大学上成人教育课程,说她去日韩旅游了,去欧洲十国旅游了。

  丁聪是在11月底签到工作的,省城的一家不知名杂志社。那是学校组织的最大的一场双选会,提前两个月就拉到某大型房地产公司冠名,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了出来。整个露天体育场密密麻麻的摆满了展位,大点的单位一般占两个展位,小的单位就一个位置。招聘方在展位前摆着海报介绍单位情况,薪酬待遇情况。

  那天丁聪起的特别早,把头发盘在后面然后化了个淡妆,穿起了特意为面试准备的职业套装之后便和寝室的小姐妹们一起去了面试地点。还没到操场,就已经听到里面人声鼎沸。校长、招聘方代表、学生代表分别致辞完毕之后就开始了正式选拔。丁聪拿出手里最好标记的几个公司,准备找分布位置的时候,才发现此刻的操场已经摩肩接踵了。她选择的前几个公司摊位前都挤满了人,她又穿着不习惯的高跟鞋,根本挤不进去。她无奈的摇摇头,然后转身去下一家看看。同行的同学说她这样不行,得广撒网,挤进去先投几份简历,并很仗义的叫丁聪给了她几份简历,帮忙投。

  也就是在这样一个兵荒马乱的时候,她注意到时尚杂志社的摊位的。老实说,丁聪在省城读了4年大学,根本就没听过这个杂志社的名字。这个摊位面前的人不多,摊位上一个年轻的男子和一个中年男子在面试一个学生。年轻的男子看起来只有二十七八岁,穿着一件黑色的厚羽绒服,里面套了一件白色的T恤,皮肤白皙,脸有些瘦削,所以显得棱角分明。鼻子上夹着一副黑框眼镜,圆形的,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显得书卷气。中年男子大概四十几岁,秃顶,微胖,也是一副黑框眼睛,看起来倒像是个小老板。丁聪走到海报前看介绍,时尚杂志,省城本土杂志,创刊两年来一直致力于成为一本时尚领军杂志。招聘记者、文字编辑、美术编辑若干,实习半年,实习期底薪2500元,购买五险,转正后底薪3500+提成,购买四险。公司拥有许多机会去全国各地采访交流,期待您的加入。

  丁聪看前面一个人面试完了之后,走了过去,递上了简历。年轻男子接过了简历,看了一下又递给旁边的中年男人,说:“这个是应聘记者的,罗老师你来。”

  中年男子笑着接过简历,一边看一边问“大学期间为什么没去媒体实习呢?”

  丁聪本以为他会问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听到这个问题直接一愣,过了5秒钟才反应过来,急忙回答:“之前一直没有想过要从事文字工作,所以就没去。”

  “学新闻的不从事文字工作,你想干嘛?”

  “本来想当老师的,还拿到了教师资格证,后来发现在省城考公招太难了,我又不想回老家工作,所以没办法了。”听从诚恳地回答。

  “你倒是很诚实,”中年男子的眼睛从简历移开,打量了丁聪一下说:“我看你之前发表的文章也不少,不过都是散文之类的,你要知道我们杂志的记者可不仅仅是要求写文章,我们是商业杂志,需要商业运转,要想生存,就得有广告费的支撑。你有信心干好吗?”

  “我只能说尽力而为,因为之前确实没有类似的工作经历”丁聪诚恳的说。

  “那好吧,你提前来杂志社实习一下,先适应下环境。我们双方也好早点判断是非是适合的。”中年男子说。

  签了三方协议之后,丁聪被要求马上去单位实习,到7月才正式入职。传说中的混吃等死的大四彻底成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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