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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番外:陈禹篇


  番外

  陈禹篇

  第一次见到丁聪是在幼儿园门口,其他小朋友都乖乖跟爸妈再见的时候,有一个孩子却死活不进去。陈禹本是一个不爱看热闹的男孩,可这个孩子太显眼了。首先,分不清他的性别,他剪着齐耳短发,又黑又瘦,像个男孩,但穿了一双粉色的凉鞋,却又是女孩子的打扮。其次,他的声音太响亮了,整个幼儿园瞬时间仿佛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年轻的老师拿来摇铃、糖果、娃哈哈都没有用,最后她的妈妈只好跟老师说了抱歉,把他抱回家去,转眼间,他就止住了哭声,哈哈的笑了起来,笑声清脆、响亮,好像刚才哭的人不是他似的。第二年,职工楼修好了,丁聪家就在他家隔壁,他们成了邻居。妈妈对他说,丁聪以后就是你的妹妹了,你不要别人欺负他。

  丁聪又懒又娇气,好不容易上了幼儿园,却啥都不积极。有时候她会傻傻地问他:“陈禹,你怎么怎么厉害啊?”,他总是面无表情的扫她一眼,然后在心里腹诽:“不努力怎么做的好。”整个幼儿园,陈禹是第一学会自己吃饭穿衣服系鞋带的小朋友,丁聪却什么都不会,吃饭还挑食,怪不得长得又黑又瘦。

  幼儿园什么都好,唯一不好便是几个混小子每当看到他受到老师的表扬后会嘲笑他没有爸爸。每次他都争锋相对还击,几次过后,再也没人敢对他怎样了。看来爸爸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教会了他怎么让别人尊重自己。

  上小学后,丁聪还是一如既往的混日子,学习不好不坏,老师不喜不厌。两人的屋子正好窗对窗,放学后都坐在写字台上做作业,可每次他做完很久了,她却还在愁眉苦脸的做作业;他出门去跟小朋友玩的时候,她还在做作业;他回家准备睡觉了,她爸爸妈妈陪着她做作业。有时候自己挺羡慕丁聪的,因为她的爸爸总是很耐心的给她讲解,明明很简单的题目,她却挠破头都听不懂。是因为自己太聪明了,所以爸爸离开了吗?如果那样的话,他也想跟丁聪一样笨笨的。

  丁聪总是懒懒的,学习是这样,运动也这样。每次体育课,她总是有多远躲多远,不过每年冬天,她却会主动地参加女生间的踢毽子活动。她动作不灵活,却十分热衷于踢毽子,有段时间,她每天放学后做完作业,就在院子里一个人练习踢毽子,虽然笨拙,但却总是锲而不舍,剔除新的花样后还会欢呼几句。他就在百叶窗的后面玩变形精钢,偶尔瞟到她傻笑的样子,突然觉得踢毽子这个无聊的运动并不是那么无趣了。

  有一次,丁聪和几个女同学一起踢毽子,班里调皮的男生去抢毽子,女生怎么也抢不回来,丁聪都快急哭了。他看到了,赶紧把那个男孩子叫住,扫了一眼踢毽子的女生,小声说:“中队长的毽子你也敢抢,她告诉老师怎么办?”,陈禹是学习委员,在男生里很有威信,男孩子马上把毽子还给了那个中队长。丁聪感激地看向陈禹,眼睛弯成一条桥。

  班里有女生喜欢他,他很早就知道了,不过没当一回事。老师说这种喜欢源于对优秀同学的欣赏,他深以为然。可是某一天,丁聪神秘兮兮地对她说“我有话对你说”,他本以为那小丫头开窍了,对他这个三好学生也有欣赏了,心里甚至有些期待她会怎么来说出来。后来从她嘴里出来“许莹莹”三个字,他突然有些恼怒,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些期待,挺傻的感觉,就跟丁聪一样。

  后来丁聪喜欢上了同班同学陆轲,说陆和某个明星长得有些像。他没去关注那个明星,倒是认真的关注了下陆轲,除了个子高点,桃花眼,鹰钩鼻,皮肤白皙,一点男孩子的阳刚气都没有。反观自己,学习好,运动好,长得也不错,用女生的话说“太man了”,哪次踢足球没有女生疯狂的尖叫啊,丁聪一点眼光也没有。那是第一次,陈禹拿自己和别人比较。心里突然有种很奇妙的感觉,他的妹妹终于被别人抢走了。

  初三的那次寒假,丁聪破天荒的邀请他一起看灯会。回家的时候才知道陆轲谈恋爱了,女朋友不是她。本以为她会很伤心,结果她并没有,还是那个记忆中没心没肺的女娃娃,这样也好,看着她伤心落泪的话,他会笨拙的不知道如何安慰的。那次谈到了中考,他第一次向别人袒露了要去c中念书的打算。因为他知道,现在学习好其实只是井底之蛙,想要有更广阔的天地,必须要去一个更好的环境。他不想跟父亲一样,大学毕业后回了老家,然后不甘心又离开了。他想在最初就有许多选择,而不是选择之后又后悔,那样对别人太残忍了。

  C中确实名不虚传,校园很大,有两个体育馆,另外还有单独的羽毛球馆,网球馆,乒乓球馆,一个普通大学也大概如此吧。学校的学习氛围很浓,几乎没有让人停下来喘喘气的时间。如果三年就那么平静的度过,或许就没有后面的那么多年的辗转。

  遇到郑颖是个意外,陈禹从没想过会有那么一个女孩子跟他如此相同。她清瘦,沉默,然而却有着超越常人的努力。高一下学期,成为前后桌之后,他发现她的更多优点,坚强,聪明,严谨,很会照顾人。每次他带水果去教室,她都会帮他削皮,从头到尾,一根皮,一气呵成。最重要的是她也来自单亲家庭。两个孤独的人,在那枯燥的时间里就这样毫无准备的走在了一起。也记不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总是默契地提早半小时到体育馆晨读,晚自习后留在教室看一小时的书。夏天的冰糕,冬天的烤红薯,我们吃了一个又一个,我们坐着公交车从起点到终点又从终点到起点,手却始终紧紧地拉在一起,仿佛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把我们分开。

  可是我却忘了,这世界上哪有什么永恒,爱情亦如此。我们的爱情十分脆弱,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不堪一击。我们在一起的基础是通过努力学习改变当前现状,而当我爸爸提出来让我留学的时候,我们产生了很大分歧,这个分歧最终导致我们分道扬镳。我们其实是不同的人,对我来说,因为从小就知道妈妈的苦,所以才对所谓的出人头地不屑一顾,我努力只是要证明我可以;而郑颖不同,她的家庭因为清贫而破裂,她要改变的是贫穷这个状态,所以我们终究没法走多远。

  不知道为什么,逃课之后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是丁聪,总觉得她会给我解开这个心结,我从c市回到故乡,在门口等了她一晚上才看到她回家的身影。她走得很快,跟小时候一样,她说只说有走的快是因为怕黑,只有快速的通过黑暗的环境,心里才会踏实。我响起小学时候的无数个冬天的早晨,我出门的时候正好在她后面,那时天还没亮,她把她家的日光灯开着,然后一边唱歌一边下楼去,走得很快,快到都在喘气了,她却还是一边走一边唱歌。

  后来她果然解开了我的心结,然后我们顺利的参加了高考,都留在蓉市读书,顺利地大学毕业。只是听说她要去陕北支教的时候,我有些后悔,那种后悔的感觉我当时不知道是什么,后来才知道是一种遗憾,早知道就早点跟她表白了,跟他在一起有一种安心的感觉,估计这种安心来源于我们那么漫长的岁月里的相互陪伴,所谓的“日久生情”。

  有人说,男人的一生总会遇到两个女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暖了岁月,我想郑颖是前一个,而丁聪是后一个。

  本来很难取舍,老天却帮我做出了最后的抉择——在我最想要安安稳稳地过这一生的时候,丁聪正好在我身边,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刚好。

  妈妈很满意丁聪,她从小就喜欢她,许多年后妈妈问过我,“为什么是丁聪”,明明我身边有许多选择。我当时答不上来,后来想想估计就是歌里面所唱的,有些人你不知道他哪里好,却没有什么替代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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