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逛街 一
在罗切斯特小姐的小白眼儿中把达西拉出来一起去逛街是一件非常需要勇气的事。原本罗切斯特小姐也想去来着,但是才下过雨,人家美美的拖地的长裙却让其有心无力,只好看着肥肉被我拉走。唉,罗切斯特小姐痛失肥肉的表情太让我脊背发麻了,决定等逛街回来后,少在冰美人面前出现,尤其是肥肉也在场的时候。我可不想哪天晚上被人闯进屋里蒙着被子捶一顿。
后来这次抢肥肉事件被某人称为我的首次吃醋事件,哼,我才不理他呢,看他那小人得志的样子,嘿,晚上睡书房吧。
集市上的东西五花八门,虽然没现代高科技的加工制作,但劳动人民的智慧是不可估量的,相当的精美有趣。每拿起一件饰品,都可能有一个有趣的佛教故事。
印度是佛教的起源地,据说释迦摩尼就是古印度一个国家的王子,后来在菩提树下感悟成佛,佛教源远流长。所以印度有很多寺庙,而且寺庙的建筑很漂亮——原谅这个小白女,没一点儿艺术细胞,不知道什么建筑风格啦特色了之类的,只觉得很好看很漂亮很赏心悦目,就像欣赏一个帅哥美女那样只有视觉效果,一点儿没有欣赏内涵啊劳动人民的伟大智慧结晶啊都不晓得啊。
这个港口城市也有寺庙,寺庙的建筑往往都有高高的金黄色的塔尖,让人很远都能看见,尤其是这个时代没有后世的那种上百层的几百米高的建筑阻隔,所以人的视线可以看得更远些,尤其是在这个尊崇佛教的国度里,寺庙建筑往往建在高处,而起建的很高大。在落日的余晖里,高高的塔身荡漾出一圈圈金黄色的光环,真的给了人们一种神圣的感觉。
我们漫步在街头,和一个个赤脚的,头顶筐的罐的,皮肤黑黑的,头发卷卷的,大多身着白色衣服的人或同向或逆向的擦肩而过。
前世五百次的会眸,换做今生的擦肩而过。在这个佛法的国度,我似乎也变得有些哲理了。今生来世,我的今生,我的来世。
我是不是应该到一个得道高僧那里询问我的前世今生,是否可以回去,那一世是不是有一个灵魂在我的躯体里苏醒,是不是处于梦乡中,现在的一切都是南柯一梦,等梦醒了就会见到上一世的爸爸妈妈亲朋好友,就可以接着向弟弟讨债,是不是今生的一切都会化为虚有,是不是自己会成为从未在他们记忆中出现的人,自己是否能改变书中的命运,会不会给旁人带来伤害?自己到底是在哪儿啊?书中?是真实的存在吗?是逆流回到过去了吗?还是如同前世人们猜测的那样在时间空间的国度里存在很多的平行空间,佛祖所说的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每一个空间都可以无限的大,也可以无限的小,大大小小虚虚实实,分不清真假。
喧闹声把我从飘飞的思绪中拉回,越来越接近市场了,喧闹声越来越大。无论如何,我现在存在这个世界,虽然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但人生短短几十年,白驹过隙,愁眉苦脸是过悠闲自得也是过,所以听从心的指愿,在自己的能力下,好好的高兴地随心的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不求流传千古遗臭万年,只求随心所愿安心即好。
也许在几十年后回到佛家所说的轮回之所时,自己会弄明白一切。不管地狱还是天堂,我所做过的事就要自己承担,也许会有传说中的神仙称灵魂的重量,来计算自己一生的功过。但是想来以自己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嫌麻烦态度应该不会犯什么大事吧?但为了以防万一,要不要有空儿到寺庙拜拜?但问题是我现在是基督徒啊,东西方神仙可是不属于一个系统的啊,不能做墙头草,那样子会两面都不讨好的啊,所以还是算了吧,自己腹议一下得了,还是好好挑纪念品吧。
呀,这个手镯很漂亮,项链也不错,嗯,好精致的簪子啊。记得上一世也是留的长发,夏天热的时候还有有时候嫌披散着头发碍事的时候,就会随手拿起铅笔或者同寝室朋友的打毛衣针,当做簪子把头发盘到头上,常常是朋友准备开工为男朋友贤惠的打围脖时找不到毛衣针,嘀咕到哪去了。最后临睡前被我满脸羞愧的原物奉还。于是次数多了之后,一找不到打毛衣针就往我头上看。呵呵,幸好当时都是在宿舍,每次出门前都照一下镜子,要不然头上顶个毛衣针出去,我的回头率就会芝麻开花节节攀高了。
所以我就扫荡了好些簪子,等回去后,在乡村庄园了过自己悠闲的小日子时攒发用,又简便又漂亮。记得上一辈子就很喜欢看民国时的旗袍美女。漂亮的旗袍,攒起的头发,多么的配套啊。但是身高我心中永远的痛啊,还有我的太平公主式身材,都让我对旗袍之可远观不可亵玩焉,遗憾之一啊。现在虽然还是不很高,但是一米六七的个子,还有今生让我满意的身材,真真是为旗袍量身打造的啊。
你说我要是不把旗袍剽窃出来,我对得起自己吗?所以,我决定回去后把旗袍剽窃出来,也许结婚前得顾忌名声不能在外面穿,因为旗袍真的是太显身材了,尤其是身材好得。但我可以在自己房间里自恋啊,也可以和自己的朋友姐妹分享。唉,算起来很郁闷,这一世,真心接触的朋友只有妹妹玛利亚还有乔治安娜了。
那么,两位,你们有福了,姐会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毫无保留的和你们分享的,所以你们也会是最先接触我的好东西的人啦。旗袍一制好就会和你们分享。
想来结婚后,穿旗袍应该不会遭到老公的反对吧,那样子的话就不会只能穿着旗袍自自己的卧室自恋啦。
当然这只是某人自己的想法,却不知就是后来旗袍广为流传的时候,某人还是只能穿着很能展现完美身材的旗袍在卧室晃荡,因为某老公太小心眼了。自家老婆的完美身材自家知道就行啦,没必要展现出来让人家羡慕嫉妒恨。自家老婆可以在卧室穿着旗袍,让自己欣赏就行了,说实话,很让自己热血沸腾啊。嘿嘿,家里没客人的时候,还可以允许老婆穿旗袍到书房来,当然不允许仆人打扰。自己老婆穿旗袍的身姿太优美动人了,尤其是老婆爱像软骨头那样歪在沙发或地毯上看书,太让自己冲动啊,好像跑过去抱着老婆一起看书啊。
但是惋惜的看一下面前得办公桌,信件还没处理完,还是赶紧处理完,再去好好抱老婆吧。虽然可以一边抱着老婆一边处理信件,但是老婆太让自己心猿意马了,往往得托很长时间才处理完,影响自己全身心的和老婆相处啦。看了诱人的老婆一眼,还是赶紧处理信件吧,处理完交给仆人,这样子明天就可以睡懒觉啦。夜,还长着呢。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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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太好了,我会是旗袍的首创者,会不会在服饰的发展史上留下大名呢?呵呵,“展现女性高贵优雅气质的旗袍是天才的服装大师夏洛特*卢卡斯小姐创作出来的,这位高贵的女士是……”等等,想想我就有些兴奋啊。
继续快乐的逛街,饶有趣味的鸡同鸭讲的很人家讲价,当然带有翻译啦,我可不要当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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