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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秦斯年主动打电话的次数毕竟是少的,很多时候他都在忙,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应酬,曦光发去的信息多数石沉大海,打过去电话,不是他那娇滴滴的秘书说一声“秦总在开会”,就是他简短地答一声,“在忙!”

  好在曦光是个心胸比海宽的女人,不然早就要挠花他那面瘫脸了,哼啊,忙忙忙,就知道忙!呆子!

  是以这难得的时刻,曦光自然是要好好把握,笑着说,“好了,我知道你下周回来了,到时我请假一日,去接你,你说好不好?”

  他似乎是笑了,只是那笑很淡,落在耳朵里清清凉凉的一句,“我提前同你讲,要是时间不合适,就别过来了,在家里等我。”

  家,这个字听起来可真是让人觉得心口痒,曦光“嗯”了声,指尖捏着发尾一圈一圈往指上饶,慢悠悠地笑,“没事,什么时候都可以,我想你想得很,早一点见你不好吗?”

  曦光的话总是直白,他被说的无言,只叮嘱她,早些睡,小姑娘家不要老是熬夜。

  “小叔叔也是,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曦光应着,估计这句话要把他气得半死。

  他知她贫,懒得和她计较,又嘱咐了两句,便挂了电话。

  曦光嘴上占了便宜,原地傻笑了半天。

  这夜曦光耽搁了会儿睡眠,结果彻底失眠了,到了凌晨还是清醒的,给自己倒了杯雪莉酒,一口一口抿着,就着果酱吃了半块面包片,最后竟然还喝醉了,醉醺醺去泡了个澡,在浴缸里哼了半晌的洗澡歌,据说隔音不好,把隔壁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吓得哭了半夜,女经理在那儿陪了一夜,也不敢去叨扰曦光,苦哈哈地差点儿罢工回家去。

  第二天醒来,淼淼过来讲,曦光还以为她在说笑,下去吃早餐的时候,看见小姑娘那大大的熊猫眼,才信了,歪着头问淼淼,“我唱恐怖歌了吗?”

  “姐姐,您不觉得,大半夜唱小叮当这样欢快的歌更恐怖吗?”

  “好像也是!”曦光点点头,有些同情小姑娘。

  “您想想,半夜要是听见隔壁时断时续的歌声,你感觉怎么样?”淼淼淳淳善诱,想要告诉她到底昨夜做了多惨绝人寰的事。

  “我感觉……可能她想同我飙歌!”曦光认真地点点头,“我会和一曲给她。”

  “……”

  淼淼无言,好半晌不理她。

  八点半准时要去训练室,曦光在将近八点钟的时候,出去逛了会儿,买了一把小扇子,浅粉色的扇面,画了可爱的京剧小人,曦光拿着,送了小姑娘,算作赔礼,“昨晚喝了一点酒,没控制好情绪,你见谅。”

  那小姑娘是户外综艺节目导演的女儿,姓沈,单名一个茜字,今年堪堪过完第十五个生日,还是个彻彻底底的小姑娘,却已不方便和爸爸一起睡,单独开了一间房,没想到还闹出这么个大乌龙。

  沈导笑眯眯把女儿搂在怀里,“丫头还小,大惊小怪,让你笑话了。”这导演和曦光的父母事业上往来还算多,关系挺不错,这会儿对曦光也客气许多。

  “没有没有,都怪我大半夜闹腾。”曦光忙摆手,真诚地表达歉意。

  两个人谦虚又礼让地互相客气了会儿,最后相视哈哈笑了起来。

  最后沈茜小妹妹接了小礼物算表达和解之意,她很喜欢京剧小人,爱不释手地把玩着,把扇子合上又展开,不厌其烦。曦光要离开的时候,她回送了曦光一支新鲜玫瑰,“我和爸爸去晨跑时候路过花店买的,刚刚空运来,还带着露珠呢,你看。”

  曦光嗅了嗅,笑说,“我生平第一次收玫瑰,没想到却是小妹妹送的。”

  沈茜撇撇嘴,“我才不信,你这么漂亮,怎么可能没收过花。”

  沈导大掌拍在小姑娘头上,“你姜姐姐哄你玩儿呢!”

  曦光眯着眼笑,没再多说什么,但心里想的却是,自己长这么大的确是没有收过玫瑰花,想当初和宋晨在一块儿那会儿也没有,那时候每天都在忙乐队的事,最浪漫的时候,就是宋晨背着沉睡的她从演出场地一路回家,两公里,走了一个小时,到家的时候,他才叫醒她,她请他去家里做,他挥挥手走了,说太晚,不合适。

  平日里最多的时候是泡在学校申请来的小基地,唱歌,排练,一遍遍磨合,至于吃饭看电影,这些寻常情侣会做的事,他们几乎没有碰过。

  他们两个人的恋爱,谈的礼貌而克制,没想到就是这样如水的恋情,到最后还是会伤人一刀。

  宋晨啊宋晨!

  唉,宋晨。

  和沈茜的事算是圆满解决了,户外综艺的人今天要出发去小西湖录制节目,这时候就要出发了,曦光不敢耽搁他们,及时告辞了。

  她站在酒店门口挥手告别的时候,就看见了一身窈窕的黎漫,她抬步走过来,和曦光面对面站着,隔着不到半米的距离同她讲话,“曦光,我们今晚还住这里,这期节目就在电视台附近拍,所以最近可能经常见面了。”

  黎漫叫她曦光,曦光却觉得一点儿都不亲近,想当初最要好的时候,黎漫反而叫她大名:姜!正!曦!咬字又清又脆,那时候曦光倒觉得亲近许多。

  曦光“哦”了声,心想,关我什么事!

  黎漫顿了片刻,问她,“你老公最近会过来看你吗?”

  曦光摇摇头,“他在国外!”说完心想,关你什么事!

  黎漫遗憾地说:“我还想见见他呢!宋晨估计也想见见。”她抬头看曦光,看得曦光浑身都不舒服,曦光心想,又关他什么事!

  “宋晨最近可能会过来,这一期的节目,他是嘉宾。”

  众所周知,宋晨和黎漫在处对象,一个新晋小花,一个流量小生,关注度本身就有,现在她参加的节目,他又去做嘉宾,这噱头还真足。

  “我说过,我和宋晨早就没什么关系了,你不用这样小心试探我。”曦光颇有些无奈,一样的话,要她说多少遍,还是她的话有那么不可信?

  “我没有这个意思,就是……”就是什么,黎漫突然也无言了。

  曦光也懒得拆穿她,只笑了笑,“那就好,你快去吧!要出发了,别让人等着急了。”

  曦光也要去训练室了,她转过头,没有再看黎漫一眼。

  黎漫坐上车,头贴在车窗玻璃上,却在看渐行渐远的曦光,她觉得有什么东西已经彻底地走失在她生命,无论如何都挽回不了了。从她决定追求宋晨的那一刻开始,这条单行道,已没有回头路。

  没有回头路了,所以宋晨也不该有回头路。

  曦光,也不该有回头路。

  大家按着既定的轨道往前走,那样才对,她才不至于显得可怜。

  训练室里,曦光迟到了一小会儿,在指导老师严厉的目光下立正稍息,站在了最边儿上。

  上午是练声,下午是合作练习,明晚就要上节目,所以今天的练声停止了,老师说去再去彩排一下,直播节目,但求不出大错。

  “好了,大家先热热身,自己准备一下自己的歌,待会儿只唱高'潮部分就可以,三首都要唱。”老师拍了拍手,“先散了。”

  莫飞凑过来,小声问:“正曦姐,你和黎漫是不是认识啊?我看你和她说话很亲近的样子,你们是朋友?”

  曦光不想多说,只摇摇头,“我们是大学同学。”

  “啊,那好幸运啊!”莫飞由衷感叹,兴冲冲地问曦光,“那她在学校是不是就特别厉害?我听说她会作词,还会谱曲,那时候是还有一个乐队吧?要是还在,说不定她现在已经是厉害的歌手了,我听过她的歌,唱的真好啊!”

  曦光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差不多吧!”

  记忆往回倒带,倒到大学那会儿,曦光和宋晨,黎漫和木子,四个人在学校的确很出名,倒不是歌唱的多好,舞跳的多嗨,而是因为,他们的乐队是学校存活最久的,四个人脾气一个比一个难伺候,刚成立的时候,几乎没人看好他们,解散似乎是早晚的事,没想到却留了那么久。

  曦光脾气不算坏,但是人比较不守规矩,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只要她觉得这规则不合理,就容易逆反。宋晨则是冷淡,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喜欢说话,不喜欢热闹,厌烦琐事。黎漫是个很高傲的女孩子,每天像陀螺一样忙碌着,最最不能忍受的是生活像死水一样毫无波澜。他们之中,似乎就木子看起来最平和,但他其实是个顶固执的人,而且十分理想化,若这世界不是他想象的模样,那他便不会要了。

  这样四个人,用学校的人的话来说,四朵奇葩,开的各不相同,没想到凑在一起竟然能和谐起来。

  只是最后,还是解散了。

  曦光最不愿回想这件事,风里雨里,一个乐队的成长太难,而分崩离析太容易,这最让人伤心。

  恍恍惚惚,像梦一样,还没缓过来,就这样各自分别。

  刚解散的时候,曦光有次半夜醒过来,想起一句绝妙的歌词,下意识想和他们分享的时候,激动地拿出手机来,却突然想起来乐队已经散了,然后一个人在黑夜里,落寞地垂着脑袋,很久不能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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