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要有光
胖子笑骂道:“临幸个屁,我一大老爷们有什么好临幸的。”
我意味深长地一笑:“特殊癖好是不容易看出来的,表面上看人妖也是大美女,是不折不扣的女人,女人味儿十足……”
阿英好奇问道:“难道人妖不是女人?”
我和胖子同时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应答。
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地觉之麻烦,说话间我准备好工兵铲,站定好位置,我为自己纳威打气,大喊一声:“出手!”紧接着用工兵铲剁向地觉,一剁就剁了个结实,这一剁如同砍中了一块破布,软绵绵使不上力气,却又觉得像是划破了坚韧的牛皮一样,分明能感觉到锋刃的利度。
只是工兵铲的铲锋再利,也不易划破地觉韧性极强的茎须。
我一击得手,剁中后马上收回了手,饶是如此,长须已经挥舞着向我袭来,我也不含糊,不敢大意,快速向旁边闪开了袭来的长须。到这个时候地觉的长须已经基本全挥舞了开来,唯有几根粗壮的还紧紧缠绕着尸体的脑袋露出半分,看上去分外狰狞。阿英见状对我说道:“老张,咱们猜对了,这尸体的头部果然是最关键的部位,所以那些粗壮长须才不肯放松对头部的围守。咱们要想个办法让那些长须尽快放弃保护,我看你一个人应付起来狗呛,已经快支撑不住了,不行的话你先过来,咱再做打算。”
胖子也说:“张司令你就好玩个个人英雄主义,这种匹夫之勇要不得,我一再提醒你,一切行动听组织,要得到上级的批准和默许,你就是独断专行,粗暴简单,我要你时刻警惕这种歪风邪气和不正之风。千叮咛万嘱咐,你就是听不进去,辜负了组织对你的托付……现在我再次郑重的提示你,希望你能正确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刻准备着为组织付出宝贵的生命。”
我知道阿英说的是对的,但是却一时想不到办法能让那些长须松开对秘制尸体头部的保护。而胖子这货满嘴跑火车,很不靠谱,到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开玩笑,大言不惭的说什么组织,他这智商,明白组织是什么意思吗?知道组织意味着什么吗?农人外出务工联合组织?穷人失业阵线联盟?愚人痴笨连线同盟?官场上,常说的一个词就是组织,胖子的智商只高不低,比之我来说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喜欢扮猪吃老虎,不可能不明白所谓“组织”的真正含义,毫无疑问,他越俎代庖,把自己当领导了。那我这个司令是干什么用的?真是和尚上清楼——无法无天了!反了他了!
我即刻反击他:“个人英雄怎么了,你觉得不好吗?当年黄继光赌枪眼,二话不说就挺起胸膛扑了上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遮蔽了枪林弹雨……这种英雄不个人吗?邱少云被火烧,咬着牙流着血一声不吭一动不动,活活被熊熊烈火烧死……他的行为举止得到组织的默许或批准了吗?董存瑞炸碉堡,挺起胸来直起腰,昂起头来举起手,手中的炸药包轰然一响,桥断人亡,变成一堆烂泥,他是不是也在搞个人英雄主义?活菩萨雷锋,铁人王进喜,好书记焦裕禄……”
我还待再说,胖子就毫不客气的打断了我的话:“除了这些人,你还知道些什么人的何种先进事迹?这不是尽扯淡嘛,龟儿子的。”
我无辜的道:“教科书上就树立了这么几个让人记忆深刻的典型英雄啊。”
胖子装逼道“纸上得来终觉浅,深知此事要躬行。”
就在我还想和他雄辩一番的时候,阿英却被地觉缠绕住了脚踝,她被拉扯着像地觉黑漆漆的圆柱形本体移去,她临危不乱,借着拉力和惯性,反而一步蹿了过去,反手拿刀,猛地一下将地觉尸身上围守脑袋的一根粗壮硕大的茎须给砍了下来,我看了之后暗自咋舌,心说这得多大的劲才能达到如此效果,李英这个女人果然不一般。
地觉尸体的脑袋顿时暴露在了我们面前,被英子砍断粗大茎须的地觉全身上下的茎须乱颤,数百根长须刷地一下向阿英缠过去。英子的双臂登时便被紧紧地缠住,一时动弹不得。她见我和胖子目瞪口呆,全都愣在那里,急忙大喊一声:“大海胖子,还不动手”
我们一下子反应了过来,数把糯米狠狠砸向了地觉的脑袋。满天的白色糯米像冰雹一样砸在了黑柱缠绕包裹的尸体脑袋上,神乎其神的一粒都没有掉落,全部粘在了尸体的头部和身上。效果大超我们所料,极其明显,长须像受了电击一样嗖地一下松开了对阿英的缠绕,漫天狂乱地挥舞着。糯米渐渐变成了黑色,开始只是一部分,后来越来越多的糯米都变成了黑色,而长须挥舞得越来越无力,并且渐渐地干瘪下垂了。终于,在所有的糯米都变成黑色以后,长须慢慢地不动了,原先像手指一样粗壮的茎须和手臂一般粗大的围守黑发纠结的药尸脑袋的长须,都变得如同一根细绳和枯枝一样干瘪,好像充盈在里面的东西没有了。随后,圆柱和包裹在内的尸体咚的一声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倒真像烂木头柱子。
我们几个愣愣地看了半天,突然爆发出一声欢呼,看来我们找到了正确对付地觉的方法,这样剩下的几只地觉就好办了。我们故计重施,有惊无险险之又险的解决了另外几个地觉。
至此时,众人也是类的不轻,暂且坐下来休息,冷不丁的,阿英说它觉得我像只狗熊,不过却很有气质。
我有些出神。
不是英雄,而是狗熊,这我能接受。
我想起了名为熊的毛衣的文章。
我将它讲给她听。
秋天的时候,橘树的树叶落到剩下最后几片,我出去散步的时候碰到熊.
他看起来很疲惫的样子.
“HI,熊.”
“HI,意莲.”他笑了笑.
我们在公园的石凳上坐下来,大理石冰凉,熊却不怕的样子。最后的一点夕阳将湖面染成橙红颜色,几只天鹅在上面游水。
我摸出大衣口袋的一袋曲奇饼,掰成小块丢到湖里。
“你要来一块么?”我问熊。
熊转过头,看看包装,黑色的鼻子用力嗅了嗅。
“是芝士口味的。”我说。
“不用了,我喜欢蜂蜜口味。”他害羞地说。
我笑了。我们一起坐在那儿,直到暮色降临,星星开始在天空眨眼睛。
他起来和我告别,我们像平常一样拥抱了一下就说再见了。
我去了超市,买了安特鲁的牛角面包,胡萝卜,番茄酱,还有蜂蜜口味曲奇饼,然后回家。我住在一栋高楼的19层,离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步行只需要五分钟,可是却很安静。我想,大概士因为高吧。我看了看猫头鹰挂钟,时间是七点半,我花了十分钟洗澡,八分钟煮好意大利面,放上番茄酱。我从冰箱拿出生菜,黄瓜,玉米粒,和刚买回来的新鲜胡萝卜,做了个蔬菜色拉。
我一个人住,生活很规律。我的家里,除了我还有一只小仓鼠。它叫胖胖。它长得是很胖,因为它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只是在它黄色得滑梯上打转。我给它的小饭碟放满食物,然后回到餐桌,和它一起晚餐。
吃完饭,我正在煮咖啡,这个时候,门铃响起。我在猫眼看到,是顾。我让他进来。
“来杯咖啡么?”我问他。
“好的。”
我把咖啡倒给他,自己倒了一杯水。
他沉默了会,终于说话了,“我来是想,明天请工人来把那套音响拿走,你看,可以么?
我喝了口水,“好的啊。”
“你知道。”他喃喃道,“音乐对胎儿有好处。”
我笑道:“没什么,你不用介意。”
他坐了两分钟,就起身要离开。我送他出门。他说,“不用再送了。”
忽然,电话响了。
“hello.”
“hi,是我,”是熊的声音,他问,“还没有睡么?”
“恩,你也没有睡啊。”我说。
“快到冬天了就有些睡不着,我常常想,冬天太长了。“他的口气有些忧伤。
“冬天很快过去的。”我笑对他说,然后沉默了一阵。
“你有话对我说么?”熊问。
“也没有什么,不过想告诉你,今天顾来过。”
“他终于来看你了。”
“恩”我愣了一下,笑道,“算吧。”
“他还记得你?”熊忽然一阵沉默。
“是吧。”
“那你早点睡吧。”
“好的,你也是。”
“晚安。意莲。”
“晚安,熊。”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终于睡不着,起来倒了杯冰水,走去阳台。这是这个城市的午夜,灯光依然璀璨,路上依然有车来车往。抬起头,夜空中寻找不到星星,飞机的夜航灯在闪烁。
顾现在做什么呢?
顾是我的男朋友,只是前任的;这样的说法,好尴尬。我们分手已经三个月零十一天了。
我们之前交往了七年,我从17岁那年跟他在一起,直到24岁。我们的分手,是因为有个女孩子为他怀孕了两个月。他收拾东西,离开这个房子的那天,正是夏天的雷暴雨天气。天空好像被偷走了,整个世界都是黑暗的。
那天晚上,我去一家日式料理喝酒。正是那天,我认识了熊,他在那家店做兼职。
我坐在吧台,直到子夜也不肯走,我喝了许多酒,可是并不醉,一个人清醒是好事情,可是如果一直都那么清醒,有时,太痛苦。我那么正常地坐在那儿不肯走,看起来,真尴尬。可是熊要结帐关店了。他小心翼翼地和我说:“小姐,对不起,你可以走了吗?”“我不想走。”我依然清楚地这样回答,“我想喝酒。”“这个。。。”他有些诺诺,倒好像是他的不对。外面的雨瓢泼地下,没有一丝一毫停止的意思。我忽然开始眼泪流下来,对他说:“你看,我没有办法回去,我回不了家。雨太大了。”熊说,“我送你走,我不会让你淋一滴雨,也不回让雷电打击到你。”
这句话,好似情歌。
他收拾好店,关了灯,把因为疲惫而昏昏欲睡的我抱在怀里,他那么高大,怀抱那么柔软和温暖,他背了一个背包,抱着我,开始飞快地在雨中行走。到了我的楼下,他把我放到电梯口,我果然连发梢也没有湿,而他已经全身湿透了,身上的毛滑稽的粘在了一起,水滴顺着毛直往下淌,很狼狈的样子。
“上去坐会儿吧。”我邀请。
“不了,我得回家了。”他说,解下背包,里面是玉米棒。
他从玉米堆里翻处一个小瓶子给我:“我酿得蜂蜜酒,希望你喜欢。”
“谢谢啊。”我说。
“不客气。”他挥手再见,很快消失在雨雾里。
这瓶蜂蜜酒装在漂亮得琥珀色瓶子里头,瓶盖上有熊得徽章,是他质朴可爱的憨厚的脸。这是我第一次失恋,这是我第一次和熊邂逅。
第二次看到熊是在加油站,我驾着我的MINCOOPER去野外踏青,随行带着两个漂亮的姑娘,朵朵和多多。她们本来是我的客户,后来和我成为了朋友。我的职业,是色彩咨询师。我为人们的房子、衣服、装饰选择合适的色彩。我总能为他们做出他们喜欢的选择,所以,我的客人很多,他们总把他们的朋友再带来我这儿;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常常难以为自己的生活作出正确的选择。
一个高大的戴着红色帽子,穿着红色制服的身影快速地跑到我的车前,问“多少升?”
“熊”我笑容灿烂地喊他。
他仔细看了看我,腼腆地笑了。“是你啊。”
“你换工作了?”
“是啊,我喜欢做不太一样的事情。”
“这份工作习惯么?”
“并不累,而且,可以闻到汽油的香气。”
“汽油的香气?”
“是啊,在森林,不太能闻到这个味道。“
我暗笑,这可不是什么好味道,不过对于熊,大概不一样吧。第三次见到熊的时候,我很狼狈,我连续工作了两天两夜,那次是我为一个女孩子的婚礼作色彩设计,她的要求很高,不断把修改意见回复给我,我希望她满意,所以也用心地去做。不是很多女孩子会有勇气或者在17岁把自己嫁出去,我很努力让这个设计可以完美。
两天两夜没有睡觉的后果是我头发蓬乱,眼圈深重,我已经喝了30杯咖啡,用完了12枝彩色铅笔和71张色彩标签。我终于发现我已经不能做到刚刚20岁时那样,一夜没睡后,用凉水洗一下脸,依然容颜娇媚。我开始容易疲惫,嘴唇干涩。
我没有换衣服,在居家的衣服外面裹了条浅灰色大披肩,就出门了,我下楼,匆匆走进附近的一个便利店,拿了两盒新鲜牛奶盒一袋甜面包圈,然后到收银台前,缺乏睡眠让我心情不好,不搭理人,收银员说:“二十元”我低着头,一身不坑地付钱给他。可是他却说话了。“HI,是你啊。”
我抬起头,哦是熊,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脸红成了一片。
我那蓬乱如扫帚的头发,披肩下面,沾了咖啡的条纹睡裤,还有米奇拖鞋下面十个无辜的脚趾头,都暴露在熊的面前。我从来没有如此狼狈,出现在别人面前总喜欢容颜光鲜。我妆容美好,衣饰得体,笑容得当,我是个聪明智慧得女子形象。可是在熊面前,全部毁灭了,我没有理他,扭头就走,边走边对自己说,“幻觉,全都是幻觉。两个礼拜前,熊还在加油站工作呢。”
可是,他追出来说:“你,等一下。“我尴尬地立在便利店门口不动。他回去,又会来,塞了一个带子在我手里,”回家吧,好好休息。“他笑笑,他穿着便利店得淡黄色制服,戴着黄色的polo帽,笑起来,牙齿雪白。
我没有多逗留,静悄悄溜回家。坐在沙发上,我打开带子,是五罐凉茶。可以去火的那种,是啊,熬夜的人容易上火,熊原来很细心呢。我笑笑。
胖胖孩子酣畅地睡觉,缩在窝里的一片纸头下面,我悄悄过去,把它的食物填满。走到工作台前,把最后修改好的方案电邮给新娘。热了杯牛奶,就着吃了两个甜面包圈。刷牙,然后换了睡裙,一头倒在宽大柔软的床上,犹如一头载进黑夜,睡得十分香甜。
醒来时候,窗外夜色降临,拿过床头的闹钟一看,已经是晚上8点。我去洗澡,在莲蓬头下,一边往全身涂满泡泡,一边开始唱歌,自分手以后,我很久没有过这样的好心情。
吃完简单的晚饭,我换了条白色抹胸款连身裙,高腰的设计下面是蓬蓬的伞裙,腰身和边缘镶嵌黑色绸缎。我戴上白色水钻耳钉,绑上白底黒网格束发带,打开鞋柜看了一圈,我选中白色羊皮高跟鞋,脚背处扎着精致蝴蝶结。最后,我取了个黑色小手袋握在手中,在镜子前面仔细看了一眼自己,句出门了。
我径自来到便利店,人不是特别多,我在门外对熊笑了笑。他看到我,就出来了。
“你休息好了?”
“恩,对了,你几点换班?”
“晚班,10点半会有人来换我。”
“你下班后我们去喝一杯怎样?”
“这个。。。”熊有些犹豫。
“你有家人在家么?”
“没有,我一个人住。”
“那我们去喝一些吧。然后我开车送你回家,怎么样?”
“那么,好吧。”
“那半小时后,我来接你。”
如果你和一个人总是不经意遇到,如果你不那么讨厌他,不妨,和他去喝一杯吧。
那天晚上,我们在QUEEN酒吧喝的酒,我本来并不想把我和顾的故事告诉熊。
可那晚,我们进去的时候,酒吧里正放着PatriciaKaas的Ifyougoaway.
Ifyougoawayonthesummerday
Thenyoumightaswelltakethesunaway
Allthebirdsthenflewinthesummersky
Whenourlovewasnewandourheartwerehigh
Whenthedaywasyoungandthenightwaslong
AndtheMoonstoodstillforthenightbirdssong
Ifyougoaway,ifyougoaway
我喝着蓝色玛格丽特,和熊说了这个故事。
你知道么,当时我们一起读中学,顾是我最好朋友米的男朋友。我眼前浮起米那张温柔的脸。我很喜欢他,很早就喜欢了,可是我不敢说,也不敢表现出来。我更喜欢米吧,我不想失去米。我们三个人,一起读完初中,一起升到高中。我们常常在一起,他给米买巧克力,买冰激凌,都一定会有我的份。我知道,他什么时候第一次牵米的手,什么时候,第一次吻她,你知道,我是米最好的朋友。可是,我爱他,越来越爱,随时间的叠加,这份爱从来没有消减过。
那是高二那年暑假,我和米一起去他家玩,他家房子很大,是三层的楼,还有游泳池,他家人都在国外,他一个人住。他请我和米多住些天,因为假期一个人太寂寞了。那天,米在楼上午睡,我本来和她一起睡觉的,可是我先醒了,就下楼喝水。我坐在沙发上,刚刚喝第一口水,看见他从楼梯上下来,我们很少这样两个人相处的时间,所以,有些尴尬。他过来坐在我身边,很近,我感觉到他的皮肤的热度。我很紧张,握着杯子的手微微地抖动。时间变得好缓慢,每一妙钟都好似走在我的心上,突然,他就俯身来吻我,杯子就从我的手里,滑落在地面上,摔碎了,水和玻璃洒了一地。
你知道么,这是我的初吻,你知道么,这也是我梦想的情形,可是,我却那么害怕。
他高大,他漂亮,他读书好,我也不是不漂亮,不聪明,可是,面对他,觉得卑微的心,好似信徒在面对神灵。大概,这是漫长暗恋的后遗症。
杯子的碎片后来是米收拾的,她收拾的时候还什么都不知道,笑嘻嘻地说我太粗心。我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不说话,宽大屏幕上,一只非洲草原上的雄鹰箭一般俯冲下来捕捉住了一只藏匿在草丛中的兔子。第二天,我就先离开了他家。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我只是暑假后才知道他和米分手了。他很追求我,我那么软弱而没有抵抗力地答应了。在很多人看业,真的好像一场阴谋,我精力设计的阴谋,可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一切过程中,我都是那么被动。如果说有错,就是错在我那么爱他,有到忘记了尊严,流言。有维护米的女孩子不屑地和我说,你以为他会和你一起很久么,他会不要米,也会很快不要你。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只是那么渴望和他在一起,我只是很在乎米的态度。一天,我约米在学校天台上见面,米瘦了很多,漂亮的眼睛有些失神。“你要说什么?”她懒懒地问我。我喃喃,“我们很久没见面了,我很想你。我们可以不可以像原来那样。”她冷笑,她性格里那些天真温存因子荡然无存,她冷冷地说:“你想得到我的祝福对么?我告诉你,不可能!”她含着泪水,“我诅咒你,永远得不到他真正的爱,终于有一天会失去他!”
我一直不懂,米的第一句是什么意思,永远得不到他真正的爱,难道他和我在一起不是为了爱我么?
我是在大学后才从别人那儿得知了当时的事情,原来,那个时候,米怀了他的孩子,他很害怕,甚至厌恶那个生命,他给了钱给米,要她把孩子打掉,米不舍得。
于是,他就和米分手了,他想通过这咱决绝的办法完全断绝米的念想,米不是那种有勇气一个人生下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的人。
我真的不知道,米怀孕了这件事情;也许再亲爱的闺蜜也很难把不堪向你述说,她一直比你好,比你漂亮,读书也比你好,男朋友很优秀,她习惯了你带着身往和羡慕目光听她讲述甜美的生活,她怎么能对你直述生活的巨大缺陷。
若当时我知道她有了他的孩子,我绝对不会和他在一起。
那个孩子,最后还是没了。
可是,我和他仿佛完全没有遭受那些诅咒的困扰,我们一直在一起,七年真的很长,长到让我以为会永远这样下去。
我们一直有个不言明的约定,如果有了孩子,就顺其自然结婚。
若没有,就这样先过着。
反正,我们年龄都不算大。
我们一起住了五年,可是,我却从来没有怀孕过,我并没有担心过什么;我觉得生活圆满,安定,我们的爱情温和,甜美。
我们平时一起生活得很好,我们是那么适合在一起生活的两个人;我的身体和精神都还那么年轻,我没有想到这个时候会需要一个孩子来点缀,更没有想过,通过一个孩子来牵制他。
我想我理解七年前的他,他那时候还是个孩子,心高气傲,一个婴儿的到来完全脱离他的想象,他无法想象生活会带离到怎样的局面;可是,时间一点点过去,年轮一圈圈划过,他已经在改变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在怨恨那个失去的孩子,我也没有想象他其实在期待一个孩子,以某种赎罪的情绪。
我说了那么久话,我有些累了。我要了杯冰水,清凉的柳橙味道。
我微微向熊那儿靠近,他把他宽大柔软的肩膀给我,我就那么靠着,舒服地靠着,继续我的故事。
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到家。
他的工作室在城市的北边,他在那儿还有一套房子,有很大的落地窗,天蓝格调的客厅,厨房和橙黄婴儿房,粉紫的卧房,全部出自我的设计,是为了我们的婚姻而准备的;而我坚定在这套市中心的房子住是因为离我的工作室很近,而且我不太爱开车。
一般他都开半个小时车回来和我住,他知道,我太习惯他,五年了,我已经忘记一个人该怎么生活。那天,他下班回来的时候和平常一样,七点差一刻,他脸上的表情和平常一亲,他换了鞋过来首先亲了亲我的面颊;他像平常一样和我一起吃了晚饭,然后坐在沙发上,边喝咖啡边看电视。
那天,我们在看捷克出品的《鼹鼠的故事》,肥肥的鼹鼠很可爱。
他只是,忽然说,“意莲,我们分手吧。好么?”
我还带着没有褪去的笑意转头看他,“什么?”
“我是说,我们分手,可以么?”他认真地看着我。
我只是,不知道说什么,我完全反应不过来,连眼泪都反应不过来。
那是夏天的雷暴雨天气,二十分钟前,我正一边做晚饭,一边担心路上的他,担心雨会在他回来之前下起来。
这天的菜单,是清蒸鱼,西兰花和西芹,是我们前一天晚上,在床上边嬉闹边商量好看。
他的话刚脱口,天空像得到了一个信号,豆大的雨滴开始迅速往下砸,然后瞬间就成了雨幕。
天空完全黑了,天空像被巫婆偷走了,天空不见了。
Ifyougoawayonthesummerday
Thenyoumightaswelltakethesunaway
然后,我去喝酒,我遇见你。熊,你知道的。你知道后来。
那一天,我不可思议地醉了,醉倒在熊温暖的怀抱里,好像回到妈妈的怀抱。
于是,我和熊成了朋友。这个城市很大,有很多人,可是,我常常觉得寂寞。
我没有朋友,没有一个真正可以说话的朋友;过去的七年里,我放弃了太多自己的东西,我以为,有顾就够了,我生活在他的世界,他的朋友圈子;现在,没有了他,我就没有全部。还好,至少,现在,我有了熊。
健康的,淳朴的,安全的熊。
我们常常通电话,有时逛街,熊不太多有自己的时间,他工作很努力。
他说,他只是喜欢工作,喜欢和人在一起。
“你知道,森林里,看不到许多东西。”他说,他对一切都好奇,新鲜,像一个孩子。
逛街的时候,我看到许多女孩子挽着她们的亲爱男友,于是有些失落,熊温厚地伸出胳膊,牵起我的手,好似小时候父亲送我去幼稚园的样子。
我想,一定有人羡慕我的,因为我拥有的,是无法替代的熊。
熊不太愿意待在我家,因为他觉得太高,害怕,每次乘坐电梯对他来说,是一次酷刑。
因为我住的楼是景观电梯,全透明的设计可以看到外面风景,可是熊,总是害怕。他依偎着我,闭着眼睛,脚掌微微颤动。“我教你一个方法可以不怕。”“怎么办?”他问。“你往天上看,不看地上。”“嗯。”“你举起胳膊,喊着:SuperMan,然后,一直往天上看,很快就到我家了。“嗯。”
周未,我总是和熊一起埋在舒服柔软的沙发里玩超级玛里奥,用牛奶泡奥利奥吃,那些锦软香甜入口即化的感觉,好美妙。熊这个时候总是特别开心,他喜欢一切甜食,一切蜂蜜口味的东西。
熊,你觉得我穿哪件衣服比较好看?熊,下个周未去野餐怎么样?熊,猜猜我最近赚了多少钱?有了熊以后的时间,变得很快,秋天很快就过去闻。榉树叶子落到了最后一片。
熊最近兼职在快餐店,他能做出很好吃的薯条和汉堡。他戴着印着有M的帽子样子依旧可爱。
我最近忙一些,我接了一个沙特可拉伯人的CASE,据说他是王室的近亲,石油大亨,他原要求很苛刻,我已经不记得方案是第几回被驳回了。不过这是个大客户,他要在这个城市建一个超五星级酒店,告诉我若我第一个方案做得好的话,全部的色彩设计都由我来做。这可是好大一笔钱,做完后,我起码半年可以不用工作了。
我很心动,每天在工作台看厚厚的关于中东文化的书籍,据说他们可以娶三个妻子,我的真主!
因为不能常常见面,熊最近的电话有些多,其实也没有什么重要事情,只是随便问问,听听我的声音。我有时觉得他很孩子气,“我在工作,”我认真地对他说,“两个小时内不许再打进来了。”
可是过了半个小时,我又不忍心地回电话给他了。
我送了他一部移动电话,是摩托罗拉的限量纪念版,复古的巨大厚重设计,刚好符合熊的大手掌。移动电话后面,是我和熊的大头贴,上面我们都笑到可以看到每一颗牙齿有没有蛀牙。
这个晚上,又接到熊的电话,他说了一会就挂了,我觉得他还有话,但是又想不出是什么。看看时钟,已经凌晨三点,我想了想,还是打了个电话给熊。
“hi.“
“hi,是我”
“哦,是你,意莲。”他听起来很开心。
“对不起啊,最近有些忙,冷落了你。”
“没关系,你工作重要。”
“是啊,有点烦,设计什么不好,要我先设计卫生间。”
“其实,卫生间只要白的就好了。不是么?”熊说。
“什么?”
“我的叔叔的堂弟是一只北极熊,他常常说,北极熊拥有全世界熊拥有的最好的厕所,因为永远那么干净,洁白。”
“你在说什么啊?”呵呵。我笑了,心想,到底是熊的思维,大概北极熊的卫生间就是整个北极吧。
“不要烦恼,意莲,你一直那么棒。”
“嗯,那倒也是,”我不谦虚地笑了,“对了,熊,你是不是有事情要和我说,我感觉。”
“嗯,也没有什么,只是想和你说,冬天要到了。”
“那又怎么了?”
“冬天,整个冬天,我要冬眠去。所以,到春天才能见你了,意莲。”
“可是,你知道,这是一项古老的传统,我必须遵守。”熊缓慢地说,“我和别的熊都有些不一样,我喜欢人,喜欢和人一起,可是,我还是要遵守族人的传统,告诉他们,我从没有远离。”
“是这样。”我沉默了。
“意莲,我并不舍得你。”
“熊,我也是。”
这个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再也没有能睡着.于是,我起来,打起精神工作.坐在工作台前,我翻到色彩标签的最后一页,面对一片白色沉默.我想起熊的话,也许白色的卫生间,就是我们需要的,也许熊并没有说错.我飞快地动笔.
第二天,我和沙特人见面,给了他设计,他有高大身材和茂密络腮胡须,倒有几分像熊.
“这是你的设计?”他翻看了后,看着我,问.
“恩”
他把设计方案摊在桌上,所有位置的色彩标签,都只有一个颜色,白色.
他对着它们,沉默了许久,抬起头,对我说,“很好,那么以后酒店所有的色彩设计交给你了.”
结束后,我收拾起东西,转身预备走,他喊住我,
“我很高兴你穿着长袍却赤着脚来见我,你有很漂亮的脚,让我想到妻子。”
“我只是把鞋脱在门外了。”我说。
“我担心这些地毯大概很昂贵。”
离开后,我驱车去了商店,买了浅灰色的毛线。
“请给我最好的那种,请给我你有的全部浅灰色毛线。”
我想给熊编织一件毛衣,在他冬眠以前;我从来没有做过这件事情,我不知道需要多少毛线。
我又开车去郊区找了一位正在村口闲聊的老奶奶,请她教我最基本的针法。
她教着我,满是皱纹的脸笑得厉害,“你走了很远路啊,姑娘。”
“恩。”
“是织给男朋友么?”
“不是。”
“我先前织过很多毛衣啊,织给老头,织给儿子,女儿,后来织给孙子,他们现在不要织的了,他们穿买的,买的好看,可是,姑娘,织的暖和啊。”
“对阿,我就是想织的暖和。”
“好,我教你,慢慢学,不要急。”
黄昏时候,我开车回城的路上,接到了熊的电话。
“你在哪?”他问。
“在路上,正开车回家,怎么了?”
“哦,我想见你。我有东西给你。”
“好吧。半小时后我家见。”
我走到楼道,黑暗中,已经感觉到熊的气息,我快步跑过去,打开家门,领他进来。
“你等多久了?”
“并不久啊。”他憨厚地笑笑。
我换了衣服,洗了脸,为他倒了一杯蜂蜜水,然后自己手握着一杯咖啡,坐在了他身边,甜蜜地靠了靠他的肩膀。“熊,我有一个开心的秘密,为你准备的,但现在不能告诉你。”
“是么?”熊笑道,“我有个礼物给你。”熊把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递到我面前。
我好奇地接过来,“是什么?”
“你打开来看。”
“我打开,是一枚戒指,静静地卧在黑色丝绒上,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戒指,上面镶嵌着精致小巧的红色的玫瑰花朵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你怎么有钱?”
“你知道我一直工作。”熊腼腆地笑了。”
“可是,你怎么想到买戒指给我,你知道戒指对人类意味着什么吗?”
“我并不懂,”他害羞地挠头,“可是我看到,很多女孩子有,但你却没有;你的手那么好看,应该戴好看的戒指。”
“我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这是多么荒唐的一天,早晨沙特人夸我的脚好看,晚上熊夸我的手好看;这是多么可爱的一天,我收获了人生的第一枚戒指,是熊送的,CHANEL的限量版永恒玫瑰,世上并不是有许多男子会倾其所有为一个平凡女子准备礼物。
我抱起熊,脸贴着他的面额,“我好幸福,真的好幸福。”
眼泪依然不可控制地滚落下来。
可惜,我没有能在熊冬眠前为他准备好熊毛衣,第二天他就回森林了。
我开车送他到森林的边缘,他一步一回头,和我挥手道别。
我微笑着和他说再见,我穿着暖和的红色毛衣,束着红色发带,黑色头发乖巧地伏在肩头。
我一直不哭,我要熊记得我的最后一个表情,是微笑。
这个冬天,我为熊编织好了一件很大,很暖和的灰色毛衣,我每天抱着这件毛衣睡觉,等到春天我把毛衣送给熊的时候,上面就有我的味道了。
熊会喜欢的。
这个冬天我完成了超五星酒店的色彩设计,沙特人很喜欢,他说他喜欢所有细节,他甚至对我说:“我喜欢聪明女孩子,做我的妻子吧。
我会送给你最大钻石戒指作为信物,让你一个人住巨大的宫殿,铺面最昂贵的波斯地毯,让许多蒙着面纱的漂亮女孩子伺候你。”
我笑笑,向他摇了摇手,说“你看,我是有戒指的人啊。
不过,若你真的喜欢我,也许你能答应我一个请求。”
他有点懊恼地说,“那你说吧。”
“请把这个酒店叫做,熊的假日酒店,好么?”
他沉思了会,说“好吧,让你如愿。”
我一直抱着熊毛衣在安睡,等待春天,等待熊回来……
故事讲完,余音绕梁。
很奇怪的故事,缠绕着我的一生。
我说过,我喜欢温情。
温情总是好的,生活中,要有光。
我想,不但要有光,还要有希望。
我想,本来就没有确定的命运。
我前所未有地坚信,自己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而不需要通过改变他人的命运或者他人改变我的命运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要轰轰烈烈的活着。
我很渺小,要干大事。
是的,平凡怯懦的人没有谁做到过。
但谁说就一定不能做到呢?
(注:这章的故事熊的毛衣是八年前从萌芽上看到的,一直记忆犹新非常喜欢,今夜无眠,光棍很苦,去酒吧买醉,不省人事,写了些抄了些,完成此章,心觉羞愧难当,以后绝不发生此类现象,生活不易,风霜雨雪,刻下伤痕,在此谢罪,请多包涵,恳请看到的朋友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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