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芳华
打发老张开车去公司接两位少爷的时候,吴妈心里其实还是有些将信将疑的。
所以,当谭天手里提着一袋草莓跟嬉皮笑脸的谭宇一起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吴妈激动得双眼噙泪。
谭天笑着说:“吴妈,我记得您喜欢草莓——”
盛夏的新鲜草莓,带着绒绒的深绿色叶子和嫩绿的脆梗,便愈发显出那点点娇艳欲滴的红。
“来来,吃鱼吃鱼!知道你们都不喜欢辣,我都没敢加辣椒。快尝尝,味道如何?”餐桌旁,吴妈乐得合不拢嘴,一面唠唠叨叨地介绍着菜色,一面就不住地为他们兄弟俩夹菜。
“吴妈,我跟我哥手脚灵活着呢!您别只顾我们,也给自己碗儿里多夹点儿菜啊!”谭宇说着,已经舀过一勺鲜嫩的凉拌水豆腐送进吴妈的碗里,口里道:“您牙口儿不好,多吃点软活儿的,给!”
吴妈笑着接过,却不急着吃,便就要伸手去剥水煮大虾。
谭天便先一步挡下吴妈的手,笑着道:“吴妈,我来,您小心扎手。”说着,已经放下手里的筷子,拿起一个大头虾,低下头开始认真地剥着。
谭宇便笑:“小时候,总是吴妈帮我们剥虾呢。”
“可不,你们从小就喜欢吃水煮虾。有一次也不知是哪个,等不及给虾剥皮,就一口吞了一整个儿的大虾,结果被卡在喉咙里,也说不出囫囵话儿来,就只是在那里哭得稀里哗啦的,倒把一大家子人吓得哭天抢地的——”
“还能有哪个,自然是谭宇。”谭天笑道,便就递过剥好的虾仁,放进吴妈手边的盘子里,转手又捡起一只大虾,低头去剥。
“怎么就‘自然’是我了,吴妈您说,我小时候几时哭得稀里哗啦过了。别说是被虾呀鱼呀什么的卡了喉咙的,便就是跟人打架破了头的,那我也是男子汉有泪不轻弹的!”谭宇力驳,一面又夹了凉拌莴笋给吴妈。
吴妈便笑了:“还说呢,三人里就你最皮,还喜欢到处去惹是生非,三天两头就要有个头破血流的,现在自己倒还有脸说——不过说真的,我倒还真不记得他有哭过——倒是我老婆子,每每看见他那惨样儿,总忍不住心里一酸的——”
“看吧看吧!吴妈都说不是我了,所以那肯定是我哥。”谭宇一脸坏笑。
“我是从不带皮吃虾的。”谭天也笑了,这么说着,已经又剥好一颗虾仁,便就送过谭宇手边的盘子里。
“那还能有谁,瞧我都老糊涂了,再记不清了——”吴妈笑意盈盈地念叨着,夹起虾仁放进嘴里,慢慢嚼着。
谭家餐桌上经常出现的,左不过就他们三个孩子,既然不是谭天,又不是谭宇,那么,自然就是曼妮了。
俩人虽都已记不起这些童年往事了,但却都已猜到吴妈口中那个哭得稀里哗啦的小孩是谁了。只是,各自都不肯说破罢了。
一大桌子的菜终究还是剩下了些,但是吴妈却破天荒第一遭没有训斥他们要珍惜粮食,只是笑笑道:“哎呀,今晚做的菜果然是多了点儿——”
谭宇揉着肚子暗自苦笑:岂止是多了‘点儿’啊,我们这里可是拼了命地在扫荡啊。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就算吃遍了全天下的美食,吴妈的手艺也绝对是最合他们兄弟俩胃口的——因为,那是‘家’的味道啊。
谭天离开的时候,谭宇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可怜巴巴地望着他哥,却还是听到谭天对吴妈嘱咐道:“谭宇今晚起就住在家里了,您要留心多提醒他,公司那边事务忙,所以日常饮食也烦劳您多留心点……”
午餐时候跟哥哥商量晚上回家吃饭的事情,没想到谭天略顿了一秒,就点头答应了。只是,作为交换条件,谭宇也必须答应从今晚起,就回家里住。
“为什么?!”谭宇一脸不可思议,极不情愿地反驳道:“吴妈又不是我一人的,凭什么我得顺带把自己给卖了啊?!”
“我那间公寓很小,你也看见了,哪里住得下两个人?”
“今晚换我睡沙发还不行吗?”
这种瞻前不顾后的毛病,要多早晚才能改呢。谭天苦笑,无奈地解释道:“从现在起,你的身份已经不一样的,日后公司里还会有更多的事情等着你去学习和处理,黄秘书他们要找你商量的事情也会很多,你留在家里,跟他们会谈也方便点。所以,你自去日理万机,别扰了我清净。”
“接下来就是周末了——”谭宇不肯放弃一丝希望。
“周末会更忙,你得趁这段时间尽快从黄秘书那里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别仗着自己是科班出身,就眼高手低好高骛远。虽然你现在,名义上是董事长代理,可实际上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职场新人。且别说威信和实力,便就是最基本的交际能力都很欠缺……”
就这样被骂了个狗血淋头,谭宇早像霜打的茄子似的,再不敢反抗一句。
吴妈见了谭宇的神色,也早猜出了一二,便不追问,只是嘱咐谭天自己小心,便叫老张开车送他去了。
“大少爷,当真是好很多了呢。”看着车子一溜烟儿开走,吴妈便喃喃开了口:“听张医生说起的时候,我还不大相信,现在看来,可算是真的可以放心了。”
“嗯。”谭宇便笑着轻轻点了点头,忽然又道:“吴妈,您知道我哥前些日子去了什么地方吗?”
“前些日子?说是去了西面儿的一个什么小镇子?”
“嗯,一个叫西盟山的地方,在最西边儿的国界附近。不过,具体是什么地方,我也不太清楚。”谭宇答道,“昨晚,哥跟我讲了一个有关西盟山的传说,是关于第一缕晨光的故事。”
“传说?”吴妈便摇头笑了:“我记得大少爷小时候不喜欢传说之类的东西,每次给你们讲故事,他总说‘这世间哪有这等的事,可不是骗小孩的么’。”
“是啊,他从不相信传说——所以才会被震撼——当他发现有人竟能把传说实现的时候。”谭宇似是在喃喃自语。
这么说着,谭宇便不禁又回味起昨晚从哥哥那里听来的那个故事了:
有一对儿相爱的情侣,因世俗的阻挠不得不含恨分离。
女子独自远走他乡,最后在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驻足,本想就此孤独终老,却不料,不久后那男子也神奇般地出现。
他们不曾约定过,可是,却就这样宿命般地重逢了。
女子说,她恍惚记得男子曾提到过一个世外桃源般的美妙所在,却只恨现实中杂务缠身,竟是难得再访的。所以,她决定用自己的余生,代替男子去实现他未了的梦——即使,男子口中那个风景如画的地方,是一个近乎传说般的存在——可她也还是,孤注一掷地决定,哪怕要耗尽自己的一生,也一定要寻到它。
男子说,他从小就生活在名为责任的重担下,自小就被教导着凡事要以大局为重。他曾以为自己再不会拥有属于自己的人生,直到女子的出现,他们相爱,然后分离。这才让他终于明白,一直以来,自己最想要的东西,无非就是一份纯净透明的爱情和一个能读懂自己的伴侣。所以他决定抛下一切,去那个有着魔力的世外仙境祈祷,希望能唤回这份他无论如何也无法割舍的爱情。
他们放弃了别人眼中最为重要的‘成就’和‘辉煌’,甘愿从此只作一对儿平凡的贫贱夫妻——只因为,他们放不下那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
可事实上,他们也不过是这世上最平凡不过的男人和女人,有着最平凡不过的爱情——只是他们执着,他们愿意相信:这世上本该有这种纯粹的美好。
所以,最后他们成功了,也获得了本就该专属他们的幸福。
“哥哥说,梦若是有颜色的话,便该是与希望有着相同的颜色吧。”谭宇轻声道,“若隐若现,似有似无,让人看不太清楚——可是,你若是心中坚信着,它便会在你最无助的时候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指引你找到回归宁静的道路——”
天空已经亮起了点点繁星,美得令人感动。谭宇突然记起小时候喜欢过的一首歌,歌里说,星星能照亮回家的道路。
“若是心中坚信着,它便会在你最无助的时候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指引你找到回归宁静的道路。”
虽然说得这般轻巧,可是谭宇知道,这份宁静回归里,是饱含了泪水的。
“就像是看过了一场绚丽的烟火,惊叹着它映亮天空的华丽美满,也感慨着逝的清冷落寞——可那也是烟火完整的人生,有过绚烂,有过夺目,虽然短暂,但却真实——是的,没有人能否定,烟火曾实实在在地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她留下了最美丽的瞬间,在无数人的心里铭刻下了最绚丽的烙印。所以,这份绚丽也本该带着最美好的味道,留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珍藏。”谭天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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