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事实证明临芳真的爬不起来。
梨花村就只有一所小学,离临芳家不远只要半个小时。相比有些同学的跋山涉水需要一个多小时,基本走平路的半个小时真的很近了,临芳一直为此感到庆幸。从她家出来,先从弯曲狭窄的小路走过,然后从小径穿过人们的玉米地,就迈上了比较宽敞的马路。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便变成了路’这句话在梨花村体现的淋漓尽致。马路以前也是属于村民的土地,只不过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好,人们为了抄近路,就经常从他的地里穿过。走的人多了,原土地的主人也不能忍了——我家地是拿给你踩的?我还种不种粮食了?吃不吃饭了......但是没办法人多势众,屡禁不止。吵闹到后面,村长出面答应给他们补偿,才形成了村里第一条宽敞的马路。
虽然路是出来了,但是人们没有余钱去修好它,仍然是泥土地。土壤湿润黏脚,坑坑洼洼满是泥泞。路边还有人家住着,平时他们用脏的水就会向马路上泼,所以路上经常都积着大大小小的水滩,人们得像跳格子一样绕着走,对于小孩来说这充满童趣,但是对于背着临芳的临晟来说,要迟到啦!
今天是第一天上学,昨晚和临芳说得好好的今天要早起,临芳心里也有点虚怕自己醒不来,七点半就上床睡了。
但是梦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临晟和李瑜昨晚还有点睡不着,小雏鸟第一次离家,虽然有老师看着,但是去一个陌生的环境他们心里还是会忐忑,就怕别的小孩欺负了她,她哭了可怎么办?学校七点上课,所以临晟他们六点就起床了。临晟去准备早餐,李瑜则去叫临芳起床。
看着小被子就盖着肚子,四肢摊开,斜斜的睡在床上的女儿,李瑜宠爱的一笑。摸着她的手冰凉冰凉的,给她把被子拉好,温柔的推着临芳并小声叫到:“小芳,快起床了,今天要上学了。”
“......”
李瑜加大了力道和声量继续叫到:“你不是很喜欢读书么,快起床了。你们邓老师可不喜欢迟到的学生喔。”
“......”
李瑜看见女儿手动了一下,眼睛一亮以为她醒了,没想到她只是挠了一下脸又不动了。
李瑜:“......你上学迟到了,还不快起!”
李瑜叫她起床从满心温柔到心里憋火,但是没有丝毫作用。
临晟做好了早餐,进来一看李瑜黑着一张脸坐着床边,女儿睡得人事不知。临晟一看妻子那样就知道她生气了,赶紧说道:“我来叫她。”
李瑜看见临晟也没能把女儿叫醒,怒火慢慢散去,头脑也变冷静了。心里浮现了一个不好的猜测,“小芳怎么都叫不醒这会不会是一种病啊?谁家的小孩是这样......”
听见李瑜这么说临晟心也一下子提起了,以前没往这方面想,现在猛然一想,万一她以后醒不来了怎么办......脸都被自己脑海里的小剧场吓白了。
“呼,呼......呼”
寂静的房间里突然响起了声音,临晟和李瑜从自己的可怕猜测中回神,看见女儿又把被子踢了小鼾声都打上了。
李瑜,临晟:“......”
想太多了,她就是天生的觉多。
看着时间不够了,临晟他们放弃了做无用功。直接给她穿好衣服提上书包,临晟把她往后背一放,就上路了。村里从没有家长送孩子上学的,今天他们这算是开了先河了。
临晟紧赶慢赶地走出了一身汗,终于在六点五十的时候到了他们教室下面。临芳这个时候也悠悠转醒了,她昨晚早睡也是有用的,至少醒得比以前早了......
临晟看见女儿终于醒了也是松了一口气,来的时候心里一直想着万一到了还没醒可怎么办?幸好这个可怕的事情没有发生。
临晟现在对女儿别无所求,只要她到教室醒了就可以了......
临芳背着书包呆呆地就上去了,她的教室在二楼。临晟直到女儿身影看不见才转身回家了,他还得回去拿包上班。
临芳直到看见站在教室门口那个穿着白衬衫带着温柔笑容的青年才完全清醒。他看见临芳这么晚才来也没有生气,反而温和地牵着她进去坐在特意留给她的第一排。
邓岑,她的语文老师,她的班主任,她小姑临清的同学。这是他工作的第二年,第一次当班主任,原本是不可能让一个资历如此浅的年轻老师当班主任,但是因为他为人耐心,教得又很好,家长反响很好,所以才破格提拔。
邓岑的教学能力如何临芳已经记不大清了,毕竟自从她学了英语就把拼音还了......
现在的家长都是奉行‘不打不成才’,所以在家里一言不合就要动用棍子,在学校也是随便老师管教,如果体罚能让孩子成材的话他们是很乐意的。不过邓岑却从来不会体罚学生,学生犯错以后他把人带到自己的家,请他们吃晚饭给他们讲道理,这么一来大多数学生都能心里羞愧,知错就改。
就是如此一个‘特立独行’的老师在他当班主任没多久,就发生了一件事,一个意外,谁都没想到的意外,毁了他的一生。
坐在第一排的中间,临芳环视周围那些带着好奇的、兴奋的、不乐意的小脸,就是在这些可爱淳朴孩子中,几天以后就会少了两个人。
临芳每次想到这个心里都特别难过,那只是一件很小的事而已。小孩子玩弹珠是一件很普遍的事,大家课后一起围成一堆玩游戏也是快速认识同学的一种有效的方法。但是那天在玩弹珠的时候,有两个小男孩发生了争执,其中一个脾气火爆一时冲动就把手里的弹珠扔向另一个......
临芳当时也在旁边,弹珠和人的眼珠相撞的瞬间就像慢动作一样在她的脑海里回放,整个身子都僵住了,喧闹的教室也瞬间雅雀无声,过了会才轰的一声炸了,机灵的小孩大声叫喊着去找老师了。
第二天还是照常上学,但是那两个小孩却再也没有出现,他们的人生毁了。学校考虑到与老师的责任不大,所以没有做出什么处罚,但是邓岑心里过不去那个坎,请辞不当班主任了。学校斟酌了一下,也就同意了。
他们都以为这件事就那么过去了。
但是几年后临芳已经转学了,暑假的时候回来听见了小姑又说起了这件事。眼睛瞎掉的那个孩子的家长时隔几年来学校闹了,他们责怪邓岑没有管教好学生,他们叱骂邓岑不负责任,他们要一万的赔偿金。就这么无理取闹了一个月,邓岑受不了,他心里本来一直就有心结,他答应了赔偿。家长看见邓岑如此好说话,贪欲一起就更得寸进尺,嘴里马上就变成了自己家的独苗苗要两万不过分吧?
一万已经是邓岑的全部积蓄了,两万他如何拿得出手,自然不能答应。但是受害人的家长已经被带着孩子连续求医却一直被打击,直至绝望,折磨得心灵扭曲了,看见邓岑不答应心灵阴暗的想着不给钱是吧?那你也别想继续教书了!
经过这么一场闹剧,邓岑被学校劝退了。
一个前途光明的教师就这么被毁了,背着万元的债务回家务农,本来已经谈婚论嫁的女朋友也离开了。受害人家里心里的怨气却还是没有撒完,他们在村里随处散播邓岑的谣言。刚开始人们还会不以为然,但后来说多了以后,谣言也变成了事实。
从一个人见人夸的好教师,变成了后面人们口中“把学生的眼睛弄瞎的坏老师”也只是一年的时间而已。
邓岑已经消沉黯淡的身影被舆论压得更佝偻了。
就是一颗小小的弹珠,毁了三个人的人生,毁了三个家庭。临芳从那以后都不能直视弹珠,总觉得那是一颗鲜血淋漓的眼球。
临芳觉得一个善良温和的人不应该遭受这些磨难,他的双手应该拿着粉笔在讲台上教书育人,而不是在田间吃力的挥动锄头;他应该穿着干净的衬衫被人尊敬着,而不是穿着被汗水打湿的衣服孤独地前行。
邓岑有什么过错呢?孩子玩闹的时候是课间,他回办公室了,他根本不在现场。他最大的错也只是因为管理经验不足,没有把弹珠的危险性告诉这些还不懂轻重的孩子。做错事应该得到惩罚,但是这个惩罚太重了。
临芳这辈子希望他们都好好的,谁都不要出事。
课上邓岑介绍了自己,然后就开始富有激情的讲课。临芳心不在焉的听着,直到听见下课铃响才从自己的思绪中出来,看见邓岑收好课本就要走了,赶紧滑下凳子,追了出去:“老师,我有事要和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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