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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章 番外刘魁(上)


被封一周,终于出来了,从这章开始的三章番外,是封书期间更的,大家可以跳过。

……

番外·刘魁(上)

民国十四年,奉天。

刘魁十九岁那年,在省立第三师范学堂念书。

学堂在小西门外,两排青砖房,中间一个操场,旗杆上挂着五色旗。冬天冷得厉害,窗户纸糊了三层,还是往里灌风。教室里五六十号学生挤在一起,倒也暖和。

刘魁坐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面前摊着一本《新青年》。书是从同学那儿借来的,纸页卷了边儿,上面用铅笔画满了道道。

他看得入神。

“……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

刘魁嘴里念念有词,手指在“科学”两个字上划了一道重重的线。

他想当老师。

这个念头不是从书上来的。是从他娘嘴里来的。他娘是辽阳乡下的农妇,一辈子没进过学堂,大字不识一筐。但他娘跟他说过一句话——

“魁子,你要是能念出个名堂,将来教书育人,咱刘家祖坟上就冒青烟了。”

他爹是个泥瓦匠。一年到头在外头揽活,挣几个铜板,勉强够一家人糊口。有一年冬天从房顶上摔下来,摔断了腰,在炕上躺了三个月,家里揭不开锅,是邻居东借西凑才撑过来的。

刘魁从小就知道一件事——穷。

穷到什么程度呢?他上学的学费,是他娘把嫁妆里唯一一副银耳环当了换来的。三块二毛钱,正好够一个学期。

所以他拼命念书。成绩在班里头一直排前三。国文先生说他的文章写得好,笔力遒劲,将来当个教书先生,绰绰有余。

刘魁信了。

他以为读了书,就能改命。

但这个念头,在民国十五年的春天,断了。

……

断的原因很简单。他爹死了。

是被人打死的。

那时,奉天城里有个粮行的掌柜,姓孙,外号“孙半城”,在城南有几百亩地。刘魁的爹给他家砌院墙,干了整整两个月,说好的工钱是管吃管住外加五块大洋。

活干完了,孙掌柜不给钱。

他爹去要了三回。第一回,门房说掌柜不在。第二回,管家扔了一块钱出来,说“都管你一日两餐了,就这么多,爱拿不拿。”

刘魁他爹是吃了饭,可一家人还要生活,这两个月欠了亲戚不少钱。他只能去第三回。

这天他爹在门口跪了一天,到傍晚的时候,他开始破口大骂。孙掌柜的护院出来了,两个膀大腰圆的汉子,二话不说,一顿拳脚。

打完了,扔在巷子里。

邻居发现的时候,人已经凉透了。嘴角、鼻孔里全是血,肋骨断了四根,脾脏破裂。

刘魁从学堂赶回去,他娘抱着他爹的尸体坐在地上,哭都哭不出声了,只是浑身发抖。那个画面,像一把烧红的烙铁,嗞啦一声摁进了他的脑子里,一辈子都没褪过。

他去报官。

所有乡亲包括自己的叔叔舅舅们都说。“孙半城?你告他?小子,你疯了吧?”

他去找警察。警察署的巡官听完,翻了翻眼皮。“有证据吗?”“有人证,隔壁张婶亲眼看见的。”“人证?”巡官笑了一下,“一个老太太的话能当证据?回去等着吧,等我们调查。”

一等就是两个月。没有人来调查。孙掌柜照样在城南喝茶打牌,护院照样在街上横着走。

刘魁第四次去警察署的时候,巡官已经不耐烦了。他把茶杯往桌上一顿,指着刘魁的鼻子:“你他妈有完没完?我说了,在查!”“两个月了,你们查了什么?”“查什么是我们的事,轮不到你来问!滚!”

刘魁被推搡着赶出了警察署的大门。

他站在台阶上,看着门楣上那块牌匾——“奉天省城警察署”。

日头正烈。牌匾上的金漆反着光,晃得人眼疼。

十九岁的刘魁站在那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明白了一个道理——

书上写的那些东西,什么科学,什么人权,什么公理正义,在这个世道里,狗屁不是。

他娘过了没多久就疯了。整天坐在门槛上,手里攥着那副早就当掉的银耳环的当票,翻来覆去地看。后来连当票也弄丢了,她就攥着一个空拳头,看空气。

家里值钱的,都被借了钱的一些亲戚给搬空了。

刘魁没钱给她治病。学费也交不起了。他从师范学堂退了学。

那年秋天,东北军扩编,到处招人。刘魁在招兵告示前面站了很久。

他没去当兵。

他去了警察署。

去应聘。

……

面试他的人姓马,是奉天警察署的一个队长,四十来岁,脸上有一道刀疤,从眉角拉到耳根。

马队长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念过书?”“念过。省立第三师范。”“哟,读书人。”马队长翘着腿,叼着烟袋,“读书人来当差?”

刘魁没吭声。

“你为什么想当警察?”

这个问题,刘魁在来的路上想过很多遍。他想说,因为穷。因为他爹的命没人管。因为他发现在这个世道上,拿笔的不如拿枪的。

但他没说这些。他说了另一句话。

“我想让坏人得到该有的报应。”

马队长盯着他看了三秒,然后笑了。那个笑容很复杂,里面有几分赏识,几分嘲弄,还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行。”马队长把烟袋磕了磕,“明天来上班。”

民国十五年,冬。

刘魁,二十岁,入行。

……

最开始干的是巡街。

每天背着棍子在城南城北来回走,风里雨里,一个月三块大洋。比他爹给人砌墙挣得多一点,但也多不了多少。

他很卖力。别人偷懒躲在茶馆里烤火的时候,他在街上一圈一圈地走。辖区里大大小小的铺面,谁家几口人,谁家养了几条狗,他用一个礼拜就摸清楚了。

马队长注意到了他。

有一天收队的时候,马队长把他叫到一边,递了根烟。

“你小子,是块料。”

刘魁没接烟。“队长,我不抽烟。”

“不抽烟?当差的不抽烟?”马队长像听了个笑话,“行,那你慢慢来。”

三个月后,刘魁破了第一个案子。

城东菜市场有个卖肉的屠户,连着丢了三天的钱。怀疑是隔壁卖豆腐的偷的。两家吵翻了天,差点在街上动刀子。

刘魁去了以后,没急着问话。他蹲在肉案子旁边,看了半天。然后绕到菜市场后面的水沟边上,在一堆烂菜叶子底下,翻出了一个布口袋。

口袋里是屠户丢的钱。

不是隔壁豆腐摊偷的。是屠户自己徒弟干的。那小子赌钱输了,偷了师傅的钱,藏在水沟边上,打算等风头过了再取。

马队长问他怎么看出来的。

刘魁说:“肉案子底下有新的土印子,是有人蹲在那儿够过的痕迹。屠户个子高,不用蹲。他徒弟矮,才够得着那个角度。我去水沟边上翻了翻,因为那小子的鞋底有猪血印子,泥地上一溜儿脚印,直通后边水沟。”

马队长听完,什么都没说。第二天,就把刘魁从巡街的调到了探案组。

涨了一块钱的月饷。

四块大洋。

刘魁寄了两块回家,给他娘请了个邻居帮忙照看。剩下两块,一块交房租,一块糊口。

日子紧巴巴的,但他觉得有奔头。

那时候的刘魁还相信一件事——当警察,是能替老百姓办事的。就像他当初想当老师一样,换了个法子,殊途同归。

这个信念,撑了他三年。

……

民国十八年。张大帅死了一年了。少帅掌了东北的大权。

奉天的警察署换了牌子,换了署长,但里面的人没怎么变。马队长还是马队长,刘魁已经升了小组长,手底下管着五六个人。

那年春天出了一桩案子。

城北有个姓吴的布商,被人在家里捅了十三刀,死在自家堂屋里。老婆孩子都不在——当天回了娘家。

署里派刘魁去查。

他在现场待了一整天。翻完了,查完了,得出了一个结论——凶手是吴布商的合伙人,姓钱。两人合伙做生意,吴发现钱在账上做了手脚,吞了三百多块货款,闹翻了。钱某先下手为强。

证据确凿。人证、物证、动机,全对得上。刘魁写了份报告,交上去了。

然后就没了下文。

一个月后,刘魁找到新来的署长,问案子怎么处理。

署长是个白白胖胖的中年人,姓赵,据说是少帅身边某个副官的远房亲戚。他翻了翻桌上的文件,看了两眼。

“钱某某?”

“是。证据齐全,可以移送了。”

赵署长把文件合上了。“这个案子,先放一放。”

刘魁没听明白。“放?人都查出来了,放什么?”

赵署长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那个眼神里面没有任何解释的意思,只有一层薄薄的不耐烦。

“让你放就放。听不懂人话?”

刘魁出了署长办公室,去找马队长。马队长正在后院喂他那条老黄狗,听完了,蹲在地上,拿树枝在土里划拉了两下。

“那个姓钱的,跟省府秘书长是连襟。”

刘魁张了张嘴。

“别问了。”马队长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土,“干咱们这行,有些事查到就行了。查出来归你,办不办不归你。”

刘魁站在后院里,看着老黄狗把食盆里的剩饭舔得干干净净。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发现自己靠在巷口的墙根下面,身上全是霜。

他学会了抽烟。

从那以后。

……

民国二十年。九一八。

枪声是半夜响的。刘魁住在北大营附近的一个小院子里,当时刚从外边儿回来,鞋还没脱,就听见了炮声。

地动山摇。

墙上的土簌簌地往下掉,窗户纸震破了,冷风灌了一屋子。他抓起桌上的枪,冲到门口,就看见北边的天空红了半边。

火光映着浓烟,像一堵墙一样立在那儿。

整条街上的人都在跑。抱孩子的、拖行李的、光着脚的、哭喊的。

刘魁逆着人流往北跑了两条街,被一群溃退下来的东北军士兵堵住了。士兵们的眼睛里全是惶恐,有的连枪都扔了,军装扣子都没系,往南拼命跑。

“不抵抗!上面说了不抵抗!长官都跑了!”

一个浑身是血的排长跑过来,一把拽住刘魁的胳膊。“你他妈还往前冲?日本人的坦克都进来了!快跑!”

刘魁被人流裹着往回走。

走到自家院子门口时,他转头又看了一眼北边。

火还在烧。天边红得像血。

三天后,奉天沦陷。

刘魁所在的警察署没有被解散。日本人进城以后,第一件事就是维持治安。他们需要本地的警察。

新来的日本顾问召集所有人开了个会。顾问是个矮个子,戴着圆框眼镜,说话阴阳怪气的,日语里夹着几句蹩脚的中国话。

“你们以前给谁干,不重要。现在开始,给大日本帝国干。好好干的,发饷。不好好干的——”他用手在脖子上比了一下。

散会后,刘魁站在走廊里,看着那面刚换上去的太阳旗,呆了很久。

马队长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别想了。谁来了不是干活?张大帅死了咱们没失业,少帅跑了咱们也没失业。日本人来了,照样干。”

“队长,这能一样吗?”

“有什么不一样?”马队长反问他,“你一个月的饷还是四块大洋。你娘还在辽阳等你寄钱。你要是不干了,谁养她?”

刘魁没说话。

“你以为你不干,日本人就进不了城了?”马队长的声音压低了,“少帅三十万大军都没打一枪,你一个拿棍子的巡警,能干什么?”

能干什么呢。

刘魁想不出来。

第二天,他准时上了班。

……

伪满洲国成立的第二年,刘魁被调进了哈尔滨警察厅特务科。

调他的人叫周德山,是特务科的第一任科长。周德山是东北军出身,九一八之后投了日本人,手段狠辣,在道上有个外号叫“活剥皮”。

刘魁不想去。特务科是什么地方,他心里清楚。抓人、审人、杀人。和他在奉天干的巡警、探案,完全是两码事。

但由不得他。

周德山直接把调令拍在他桌上。“你脑子活,枪法准,我缺人。明天来报到,先去情报股锻炼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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