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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通知


  郑重地说!完结拉!

  请大家支持小乱在2010年6月前唯一的新作《狂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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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带上儿子做特工》,花了我不少时间,为什么,因为这本书,是赶不来的,我只能慢慢地写,一字一字地想,不过很愉快,和大家互动的过程是愉快的,做梦的过程是很愉快的。[燃^文^书库][www].[774][buy].[com]tXT下载.non.o(

  古穿今之嫡凤熙媛)现在完结了,说实话,有些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这本书,就像一个孩子,我会害怕把这个孩子养夭折了,所幸的是,他成长得很好,现在也长大成人了,我的使命感也可以放下了。

  用师父说过的一句话来表达我现在最想说的,如果你看完了这本书,觉得物有所值,没有浪费了你的热情,那么,这就是我最大的成功。

  因为是第一次写现代文的缘故,我想让它不会有太平淡,没东西写,太拖沓的一天,所以我没有因为订阅不错就写很长很长,为了让它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还不错,所以我只写了三十万出头..相信以后读起来,这本书依旧是有其独特之处的.

  写《儿子》这本书的全过程,心得可以归纳为两个关键词,,一个是”一时兴起”,再一个就是”矛盾”.

  一时兴起:小乱这个人,是不能用框框架架固定好思维,然后按照事先设定好的路走下去的。(

  病王绝宠毒妃)我写文,需要激情,需要很多不确定因素,换言之,每一天,我都和你们一样,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所以我永远保持着一份新鲜感。当然,对于一个优秀的作者,这种习惯,其实是不好的,大神们一般会有写文案,写大纲的习惯。不过像小乱这只成年小虾米,还是不适应构思好全文再下笔(我可不是在骄傲,这是大缺点,大大的缺点呢),小乱的每一部文,可以说,都是因为一时兴起,所以才动笔的。

  在说存稿,这是个好习惯,但是小乱也没有,小乱即便是写了存稿,也不会超过一万字,因为一有东西出炉了,小乱就会忍不住想发上来。

  小乱其实是不喜欢看现代文,也不喜欢写现代文的,还是那四个字,一时兴起,所以动笔尝试了现代文,我也从来没想过这本书会有怎么样的反应,也从来没想过它会不会有市场,会不会扑街,像小乱这个什么都没想就动笔的人,也算是傻人有傻福了,这个成绩单,说不上优秀,怎么说也有个良了吧。.600000

  当然了,其间也有倦怠期,想必大家也知道的。入了V以后,工作量加大了,小乱这个没有写大纲的习惯就让我吃到苦头了,不过所幸的是,在师父那得到了启示,重新捡起了热情,认真地带给大家一个好故事。

  小乱对自己没多大要求,其实也就是一个没出息的娃,不会有什么宏图大志,也没想过要在潇湘闯出什么名堂,也不是很在乎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多少收益,反正和大神比起来,肯定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了,不过我还是很容易就满足了,乐呵呵的。(这可能跟小乱个人的阅历有关,温室里的花朵,不知道赚米米的艰辛阿。以后出了社会,可能观念就会和现在不一样了,毕竟一个作者,不在乎收益,那也太悬了吧。)

  其实这本书,小乱对它的评价,也不会多高。若说情节,我也不觉得我写得有多新颖(可能有一点新意吧,嘿嘿),若说文笔功力,比我好的也多了去了,但是我最骄傲的,就是人物刻画,这是我自己最满意的地方,或许可以说,是本书唯一的优点,也是我自己唯一满意的地方。(

  孤女反穿手札)因为每一个人物,在我自己看来,他们是立体的,而不是停留在一个平面。

  很多姐妹们都说,现代文比古代文好写,其实对我来说,现代文真是太难写了,我看得少,也从没写过,想把现代文写好,真的很不容易.写《儿子》的过程,快乐虽然很多,但更多的是苦不堪言阿,所以,我估计以后是不会轻易去写现代文了,说不准这本书会是我最后一本现代文。不过也不好说啦,鬼知道哪一天我会不会又一时兴起,给自己找苦头吃,再次尝试现代文。

  再说就是“矛盾”二字了。我想,大家在我的文中,也许能感受到这两个字的内涵。小乱是个喜欢矛盾冲突的人,一本书,没有矛盾,没有冲突,是吸引不了我去看下去的,更别说自己去写。所以,穿插矛盾,是我对自己的要求。

  这里面的人物是矛盾的,同一个人,他拥有的特性也会有矛盾的元素,感情也会有矛盾的元素,情节也会有矛盾的元素。

  比如染尘,她明明是一个稀里糊涂的人,但是她也会精明,比如小念,他天才得不会太天方夜谭,他也有冷酷的时候,同样在他身上,也会看到天真的特性,比如男主李慕凡,他给大家最深的印象就是温柔,但是在他身上,你会看到他最擅长的就是谈笑间让墙橹灰飞烟灭,明明是一个很可怕的人,但他给人的感觉最深的,却是“温暖”。(

  网游之万古至尊)特定的情况,人物是矛盾的.

  情感也是矛盾的,这就不必说了,正是因为这种矛盾,才让故事一波三折,才有的写。

  气氛是矛盾的,这是我自己最满意的地方,想必大家也是,在甜蜜和温馨中,你们会感受到淡淡的哀伤,甚至是揪心的疼痛。这种夹杂着甜蜜和苦涩的味道,让我们回味。

  最后我要说的,就是我自己最喜欢的人物,也许大家最喜欢的,会是男一号李慕凡,但其实小乱花更多心血塑造的,却是024这个人物,为什么我最喜欢他呢?因为他是最矛盾的一个家伙。

  024,一开始给大家的感觉就是“神秘”,到后来,其中有一个时期,肯定会有部分亲失去了对024的好感,因为他是阴暗的,他是残忍的,他不在乎别人的感觉,也是自我的,他把自己的仇恨强行安在别人身上,他在作茧自缚,不客气地说,这个家伙简直就是畸形的,没有心的。

  但同时,他是个超级矛盾体,他害怕温暖,讨厌温暖,但其实,他最需要的,最渴求的,恰恰就是温暖,他和李慕凡都是同一类人,没有人可以轻易走进他的心里,但一旦走了进去,他就是爱得奋不顾身。他拥有很高的权利,他站在巅峰,这样的他,最不需要的就是别人的同情,但恰恰相反,最让人同情的,就是他,他是悲剧性的,他拥有很多,偏偏没有拥有的,就是他最想要的,这是个孤独的王者。

  我无法忘记他的尾声那段话“他无论在任何方面都输给了哥哥,所有他倾其所有也不能得到的东西,他哥哥都轻而易举的夺走,比如父亲,比如染尘......”这样一个男人,怎么不让人心疼。其实他最后的释怀,让我感觉很沉重。

  另外,我最满意自己所塑造的一个女性人物就是十一(我满意这个人物,超过了满意对染尘的塑造),也许因为她是配角,又在最后才出现,大家对她的印象并不深,就算是有印象,估计大家对她的印象只有两个字来总结,“疯子”。没错,她就是一个“疯子”,我喜欢她这种矛盾,你说她坏吧,她十恶不赦,但你再追问一句,她真的坏吗?其实不然,她也无非是因为太爱024罢了,爱得失去了理智。可最后的觉悟,是可悲的一幕,让人同情。她爱得轰轰烈烈,只是因为她是配角,所以她的情感不被人所理解。

  我素来是不喜欢文文里出现的情敌是坏到人神共愤的,因为我觉得,这样就落入了俗套,况且也没有谁是完全只有坏的一面的。所以我不喜欢写情敌,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不喜欢写一个纯粹的情敌。在我的书里,大家会发现,是极少看到争宠这回事的,可能和个人喜好有关,这类的书,我也是比较少看,所以不大爱写的,当然,不排除日后哪天抽风了就去写写。

  我喜欢写一些矛盾的人物,连情敌也最好是能得到大家同情的,比如《诺》中的秦书画,比如《儿子》中的十一,还有吗?好像也没写过其他情敌了。(当然,排除我人生中的第一本小说,《公主殿下太子妃》这本书文笔很幼稚,情结也很幼稚,还出现了我以后的日子里及其反感的“坏女人”这一角色)

  貌似扯太多了,就到这吧。很感谢一路陪伴小乱的亲亲们,这本书,可能不大成熟,但也有可取的地方。也许它不会成为我写作生涯的巅峰(最好不会==要不我还咋混下去啊),却会让我难以忘怀,因为整个过程,是苦的,是乐得。

  看过本书的亲,我不知道我能给你带来什么,但我希望,我的初衷能够有那么一点点得到实现,我不仅要给你们一段亲亲我我的故事,我希望这本书能够给你们哪怕一点点的思考的**。思考人性,也思考这些矛盾点。(看个小说还要思考那么多,那不是累人吗?好吧==无视小乱吧)除了爱情震撼到你们,我希望书中的亲情,和超乎爱情的友情,能够给你们温暖的感觉。

  没有看过本书的亲,书不长,因为我也不喜欢冗长的平淡,我宁可要简短的波澜,要不了你多少时间,也要不了你多少米米,不妨看一看,你不会后悔的,它绝对是经典的。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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