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曦光这一个熊抱,全场足足沉默了三分钟,寰亚传媒的执行总裁来看他太太,这一群人就够惊讶了,他太太竟然名叫姜正曦,他们莫不是做了场大梦吧?这梦也太离谱了,前一秒一群人还在心里盘算,盘算宋晨和姜正曦的关系,私下里交头接耳两句,听说宋晨还未成名前和姜正曦交往过一段时间。
那时候两个人还在学校,组了乐队,姜正曦是主唱加吉他手,宋晨是键盘手,据说那时候宋晨真是宠姜正曦,每次出去参加演出,都是宋晨带姜正曦回来,姜正曦小时候被出租车司机恐吓过,所以心理有阴影,从不坐出租车,也不太坐陌生人的车,所以无论再远的路,没有朋友或者家人开车开接,都是宋晨陪她走回去,有时候她太累睡着,他甚至背她回家。
只是后来宋晨签了经纪公司,走偶像演员路线,众所周知,这类演员一般经纪公司都会要求单身,即便是恋爱,也都是公司安排的荧幕情侣,用来炒作,增加话题度。
宋晨和姜正曦自然后来就没结果了。
这两年宋晨大火,势头猛烈,逐渐也有了一些话语权,他们这些人还想,莫非是硬气了,打算吃回头草了?
可没想到啊没想到,剧情转变太快。
宋晨的脸色岂止用阴沉能够形容,在娱乐圈也混了这么久了,秦斯年他怎么可能不认识,寰亚几乎是影视传媒一霸,手下更是豪气地拥有两条院线,影视歌从制作到推广全部都有自己的渠道,手中资源巨大,资本运作动辄千万上亿,几乎是国内最豪气的投资、制作和发行方。
寰亚传媒集团,旗下包含了许多的子公司,寰娱唱片也是一个,宋晨算是明白了,曦光之所以能够这么快签到寰娱去,并且被唱片公司大力包装,大概是眼前这位的功劳吧!
宋晨一瞬间有种深切的绝望感,一种名叫嫉妒和不甘心的情绪从胸口逐渐向四肢蔓延,像毒素一样,迅速地侵蚀全身。
黎漫也是满脸惊讶,她从来都知道曦光命好,却也没料到,命运竟如此青睐她。
人与人,竟是从未有公平可言。
或许是曦光情绪太好,第二首歌的时候,几乎嗨翻全场,她只拿了一支话筒,没有舞美,没有伴舞,唱到最后却全场欢呼,台下的观众都站了起来,给她打节奏。
后台候场的歌手都有些激动,也有些紧张,毕竟是淘汰赛,对手太强,对自己就是威胁。
几个人七嘴八舌地讨论着场上的情况。
“这次正曦的状态很好。”
“是的,情绪很到位,爆发力太强了。”
“我以前觉得她是温吞型的,没想到燥起来更有感觉。”
“不出意外,今晚她的积分保守估计在前三。”
“她唱歌很自由啊,感觉她很敢试,那几个转音和高调,简直让人拍案叫绝。”
……
宋晨也盯着屏幕看,恍惚觉得还是大学的时候,舞台,观众,欢呼声,躁动的音乐,还有不安分的灵魂。而如今的他,都快忘记唱歌是一种什么感觉了。乐队还没散的那些年,他本以为,自己就是为了乐队而生的。
他记得有一次四个人去金岛演出,主办方要求主唱曦光穿很暴露的衣服,这很常见,不出名的乐队,就算唱功再了得,也不被人认可,被提一些过分而低俗的要求有时只能忍着。
但曦光是谁,即便她籍籍无名,可是从小生活的环境都让她有更强大的心理资本,她从小得到的太多,所以向来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丢失的,一次演出的机会罢了,对于她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是值得自己抛弃原则来迁就的,于是当场骂了回去。那次他们之所以会去,是因为那次演出的嘉宾有木子喜欢的歌手,他们想给木子一个亲近偶像的机会,所以连演出费都没要,没想到却被人轻看至此,几个人差点跟主办方打起来,最后自然是不欢而散。
四个人背着乐器,满腔郁闷地沿着环岛路走,谁也没有说话。傍晚的海边都是出来散步的人,夕阳把海水染红,海风从很远处刮过来,撩着发丝四处乱飘,然后他们路过一片海滩,许多人在沙滩上玩耍,小孩子拿着塑料玩具在玩沙子,大人们赤着脚踩在海水里,情侣的耳语细细碎碎地散在风中,带着模糊的暧昧的感觉,海滩和环岛路之间只隔着很矮的大理石栏杆,栏杆上坐着不少路人,有并肩看夕阳的夫妻,也有穿着校服的中学生,还有附近的居民——挽着手出来散步,路过这里,坐下休息。
这是片很热闹的地方,有流浪艺人坐在路边的大榕树下唱歌,手风琴的声音随着海风飘向很远的地方,也有弹吉他的小哥,唱一首很伤感的民谣,边儿上围坐的女孩子小心地打着拍子,似乎是怕惊扰他,很多声音混在一起,奇怪的没有很噪杂的感觉,仿佛这里本该如此。金岛是块儿文艺圣地,每年有大批流浪歌手和追梦少年千里迢迢奔赴这里,为自己编织梦想。
曦光蹲在那里听了一首歌,然后对他们说:“今晚的演出,就在这里吧!你看,到处是观众。就算没有观众也没有关系,我们自己开心也好啊。来吧,唱一首。”她打开琴包,拿出吉他调着弦,对着三个人笑,仿佛刚刚的不快不曾存在过一样。
那次对于宋晨来说是个很难忘的演出,观众不是清一色的年轻人,有老人有小孩,有些是碰巧就在这边,有些是路过驻足,金岛是个文艺的地方,这里的人似乎都多了几分浪漫和情怀,有小孩子围着曦光拍手,有戴着草帽的老爷子跳恰恰伴舞,还有一个卖花的小姑娘,抽了四支最新鲜的玫瑰,插在他们的上衣口袋里,掌声从每一个高'潮传过来,副歌部分有人跟着唱,夕阳慢慢落下山,路灯渐次亮起来,在昏黄暧昧的路灯下,快乐无处遁形。
那时候曦光也像这样,像只自由鸟,开心到恨不得满世界旋转,在云端打滚。
她很少有这样快乐的时候。
见到秦斯年,对她来说,那么快乐吗?
宋晨不得不承认,他嫉妒得发狂。
曦光从台下下来,然后就小鸟归巢一样,迫不及待地凑在秦斯年身边,问他,“我唱得好不好?”旋即想到秦斯年有多怕噪音,顿时萎靡,“算了,不问你了,免得伤自尊。”
他扯了下唇角,露出一点笑意,怕她不高兴,委婉着说,“我虽不喜欢,但也并不讨厌。”
曦光作为一个知足常乐的人,顿时眉开眼笑起来。毕竟秦斯年有多讨厌噪音她是知道的,家里所有的玻璃都是三层的防弹隔音玻璃,地上铺着厚重的长毛地毯,力图走路没有丝毫声音,家里的女佣每次收拾地毯的时候都是一脸的生无可恋。
而他说不讨厌,已是很不容易了。
这时宋晨走了过来,低声对曦光说:“要开始了,曦光。”
那个即兴互动环节。
曦光看了他一眼,原本对两人之间的关系十分焦躁的那种感觉,因为秦斯年的到来彻底散了,她平静地介绍,“这位是我以前乐队的成员,叫宋晨,我们搭档过一段时间,不过后来他进了演艺圈,缘分就散了,已经很久没见过面了。”她语气冷淡,说完看向宋晨,“这位是我先生,秦斯年,我们婚礼在国外举行,只请了至亲,所以抱歉没能邀请以前的朋友。”
秦斯年看了一眼宋晨,伸手,“你好!”
宋晨握上去,也说:“你好!久仰。”
只是语气,怎么都做不到秦斯年那样平静而冷淡。
初次交锋,宋晨觉得自己完败。
轮到曦光上场的时候,观众对她的期望值还是很高的,掌声热烈,欢呼声一直持续到她鞠躬说谢谢。
“下面由姜正曦和宋晨带来一首《晨光》……”主持人介绍着,“这是一首原创歌曲。”
舞台上被推上来一个屏风,屏风前摆了高脚椅,宋晨抱着吉他坐上去,曦光就站在屏风后,拿着话筒,听笛子欢快的前调。
然后是一段漫长而百转千回的“嘀哩哩哩嘀哩嗒嗒~”曦光的声音很有质感,刻意模仿男人的低沉,从前面看,仿佛就是宋晨在开头唱。
全场欢呼,曦光却并不能感到多兴奋,她不愿意把任何一首歌唱砸,但是这首歌唱的越好就越会有人说她和宋晨默契高,说不定会因此做出什么旧情复燃这样匪夷所思的推测。
所以她情绪很差,一首欢快甜蜜的歌,硬生生被她唱的换了基调。
最终主持人评价的是——煽情!
曦光差点在台上笑出声来,但还是控制住了,面对导师的提问,她大大方方回答:“这首歌是上学的时候写的,词是宋晨填的,曲子是我谱的,那时候还在谈恋爱,所以歌写的欢快,今时不同往日,我们没了那层关系,我都唱不出来当初的感觉了”曦光坦然地笑着,摇摇头,“……以后可能不会再唱这首歌了,旋律很简单,我以前挺喜欢的,不过现在情绪到不了位,很难再唱好了。而且,我先生听了可能会不高兴。”曦光半哈哈大笑。
她这番话说的真诚而大方,该说的都说了,如果明天依旧还是有绯闻闹出来,她也没有办法。
主持人震惊了片刻,“你都结婚了啊?”
曦光点点头,满脸克制不住的笑意,“是啊!”他先生此时就在后台,或许隔着转播屏幕正在看她,他对流行音乐不太感兴趣,会觉得太强的节奏是一种噪音,可他还是愿意陪着她,看她唱歌,只要想一想这个,曦光觉得心都要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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